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精神,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促進基礎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州市教育局《2020年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的有關要求,結合《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修訂)》,現就做好2020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和省市區教育大會精神,進一步強化政府辦學和管理責任,聚焦招生重點難點問題,以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以規范招生行為為重點,不斷深化教育改革,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著力縮小城鄉之間、學校之間的教育差距,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區鎮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入學工作,由各區鎮、街道在區教育局的指導下進行。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科學劃定施教區,確保符合規定的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享有相應的公辦學位,按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嚴格控制擇校。民辦學校堅持屬地化管理,在學校審批機關的轄地內招生。
(二)堅持隨遷子女“兩個為主”原則。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按照《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修訂)》規定的入學條件招生,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機會公平。加大公辦學位供給,通過購買民辦學校服務等方式,力爭使隨遷人員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的比例或數量逐步增長,滿足公共教育需求。
(三)堅持特殊群體“幫困助學”原則。加大幫困助學工作力度,關心、關愛每一個特殊兒童少年、特困家庭兒童少年的入學情況,充分保障我區家庭經濟困難、特殊教育需求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方式,提高隨班就讀質量,確保特殊群體入學機會公平和教育過程公平。
三、工作重點
(一)依法履行義務教育法定職責
各地各校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的法定職責,依法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將工作與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相關責任人,落實到每所學校和相關教師。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或休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批準。依法查處在家學習、接受“私塾”“讀經班”等培訓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的行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二)科學合理確定學校招生范圍
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要求,綜合考慮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合理、動態劃定公辦小學和初中的施教區范圍,確保各施教區之間的教育資源大致均衡。教育資源相對均衡的地方,實行單校劃片;教育資源相對緊缺、學位供給緊張的區域,穩妥考慮推進雙學區、施教區共享、大學區輻射等措施,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依批次入學。民辦小學、初中原則上在本區范圍內招生,辦學質量好的寄宿制民辦學校在滿足本區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后,仍有多余名額的,經學校申請、屬地政府同意,報蘇州市教育局批準,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
(三)逐步推行學位飽和預警工作
落實政府招生管理職責,切實做好學位預測,探索學位預警機制。各學校加強對轄區內學齡人口的排查摸底,對變化趨勢進行預測分析,對出現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及時向區教育局報告。區教育局對轄區內所有學校招生計劃進行管理,在正式招生入學前,組織公辦中小學對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新生信息登記,分析研判各學區學位動態變化,向社會發布學位飽和預警,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學位缺口較大、預警等級為紅色的熱點學校,引導家長謹慎報名,做好分流準備,同時提示屬地政府、學校加快建設,挖掘潛力,紓解入學需求。
(四)剛性執行公辦民辦同步招生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公辦、民辦中小學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公辦小學、初中以合法固定住所作為判定適齡兒童少年在施教區入學的主要依據,一般采取登記入學或書面通知入學。民辦小學、初中除了招收符合地段生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本區范圍內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不得擅自突破入學條件招生。
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和志愿填報,須登錄“吳江區新生報名系統”,進行同一時間報名、同一平臺招生。選擇公辦小學、初中就讀,應在系統中進入公辦端口,選擇施教區對口的學校報名。選擇民辦小學、初中就讀,應在系統中進入民辦端口,限報1個學校志愿。具備電腦隨機派位條件的民辦學校(將根據報名情況確認),采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再參加其他學校后續階段的錄取。對符合地段生入學條件,選擇民辦學校報名但未被錄取的,應在公辦學校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前登錄系統,選擇施教區對口的公辦學校報名,按政策入學。在公辦學校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再返回公辦學校報名的,則在后續階段中統籌安排。
(五)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區教育局統一管理,嚴格按照核準的計劃招生,嚴控大班額和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區教育局結合學校的辦學規模、辦學條件,以及省定標準班額(小學45人/班,初中50人/班)等實際情況,科學核準學校招生計劃,相關信息在“吳江區新生報名系統”上公布。
民辦小學、初中的招生計劃、招生方案、簡章廣告須在招生啟動前2周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向社會公布,內容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和范圍、辦法和程序、收費標準等。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嚴禁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
民辦小學、初中須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內招生,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采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民辦一貫制學校可分類設置招生計劃,分類招生。民辦一貫制學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證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多余名額的,應面向社會公開招生,如果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要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面向社會招生的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由區教育局會同公證機構組織實施,邀請紀檢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向社會公開。
(六)保障特殊群體子女入學權利
根據《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修訂)》要求,擴充和挖掘公辦學校資源,統籌安排轄區內義務教育學位,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科學、有序、規范做好隨遷子女的積分入學工作。隨遷子女特別集中的鎮區、街道,加大區域統籌工作力度,通過擴大公辦學校容量、購買民辦學校服務、加快外來工子弟學校提檔升級等舉措,滿足隨遷子女入學需求。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引進高層次人員子女、援鄂一線醫務人員子女等落實教育優撫政策,經相關部門認定、批準后,統籌安排入學。對辦學設施較好、日常管理規范、教育質量優良的民辦學校,受政府委托為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政策性優撫照顧對象子女等提供學位服務的另行安排。
(七)加強新生學籍和教材管理
按照《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利用全國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監督招生入學工作,各學校從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新生建立學籍檔案,將接受送教上門服務的殘障兒童少年納入學籍管理。嚴格學籍管理“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要求,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生學籍,不得擅自刪除學生學籍信息。未經“吳江區新生報名系統”報名錄取的學生不予建立學籍;未經學校批準,不按學校規定期限到校辦理注冊者,不予建立學籍。嚴格學籍工作的核查力度,及時查處和糾正學籍建檔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
加強對學校教材使用情況的檢查,嚴格按照《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要求,不得以地方課程教材、校本課程教材等替代國家課程教材,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或未經審定的教材。
(八)嚴格規范學校插班轉學工作
各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加強非起始年級插班生的轉學工作,有條件的學校(有空余學位的前提下)可按規定招收符合入學條件的非起始年級插班生,其招生范圍、條件須與新生入學一致;學位緊張的熱點學校在招生范圍、入學條件上嚴格把關,從嚴把握,規范管理。公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插班生原則上在新生入學結束后、新學期開學前完成;民辦學校插班轉學工作原則上在春季、秋季入學前完成。轉學的學籍辦理手續原則上1個月內完成。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教育局成立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及專班,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及時妥善處理本轄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各學校成立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招生入學工作,校長是招生入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黨組織要發揮核心、保障、監督作用,對招生入學工作進行全過程管理,確保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加大宣傳引導。各學校要強化服務意識,根據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以及疫情防控要求,周密做好招生入學方案、人員培訓、設施配備等準備工作,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告家長書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咨詢方式等。加大對招生政策解讀和宣傳,保障學生家長的知情權,向轄區內家長告知學校招生信息的登記時間、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攜帶所需審核的各類證件,指導學生家長按時網上報名,如實填報入學信息。
(三)嚴肅招生紀律。各學校要規范招生入學行為,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區教育局相關科室、直屬單位不得對學校中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四)嚴格執紀問責。建立招生考核和問責機制,將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嚴肅查處違反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建立招生入學投訴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教育、紀檢和公安等部門將嚴肅查處各類違規招生行為,對違反招生政策,擅自突破招生計劃、擴大班額的學校,對校長進行追責問責。對違紀違規的民辦學校,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停止招生;情節嚴重的給予扣減當年獎補資金、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家長對報名信息、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涉嫌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方式騙取入學資格的,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1.2020年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地段生認定是如何規定的?
答:2020年地段生認定的具體規定如下:
1.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2.學生常住戶口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學生戶口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3.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應與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戶口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4.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8平方米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目前一個家庭統一按三口人核算);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產權合法固定住所可作為入學的依據。其他形式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的依據;
6.具有本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學生,以學生戶籍地作為入學依據,或者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為依據;
7.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憑相關證明在監護人戶口所在地依法入學:
(1)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
(2)孤兒。
8.因改善住房條件、地塊改造等喬遷新居的,人已遷新居,戶籍尚未遷移的,施教區確定以新居住地為依據;因舊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遷,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確定其施教區應以新安置的住房為依據;若家庭確有特殊困難,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9.對服務對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內認定幼兒園到初中一個學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特別說明:在2019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取得產權證的,沿用以往“三年一學位”政策。2019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取得產權證的,適用“每五年內認定幼兒園到初中一個學位”政策。
2.公辦學校招生對象和條件有哪些?
答:2020年秋季,公辦小學招收年齡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公辦初中招收2020屆小學畢業生。具體條件是: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適齡兒童、少年;
2.具有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3.依據《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修訂)》,達到積分準入要求的新市民適齡子女;
4.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經批準同意在本區入學的其他適齡兒童、少年。
3.公辦、民辦學校如何進行網上報名?
答:凡今年秋季就讀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的適齡兒童少年,家長須登錄“吳江區新生報名系統”(電腦端:吳江教育信息網—教育服務—入學入園,網址:www.wjjyxxw.com;手機端:吳江教育微信公眾號—入學入園—新生報名),先用手機號注冊再添加學生信息,點擊選擇“公辦學校報名”或“民辦學校報名”(只能二選一,如完成“公辦小學報名”,則不能再報名民辦小學,反之亦然)。無論報名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一旦點擊“確認提交”按鈕,正式報名流程完成。
4.正式報名時,一個學生是否可以同時選擇公辦和民辦學校?能選擇幾所學校?
答:不能兼報。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登錄“吳江區新生報名系統”報名時,必須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中選報一類,并且不論公辦、民辦學校,都只能限報1所學校。
5.在4月份完成網上信息登記的學生,這次正式報名還需再填報嗎?
答:已參加過4月份新生網上信息登記的學生,如果正式報名的學校與信息登記時的一致,則不需要再報名,系統直接轉為正式報名信息。如果您改變主意,要選擇新的學校報名,需向原學校申請刪除報名信息后,才可以重新報名。
例如:小明4月份網上填報A學校,正式報名時仍為A學校,那么就不需再次填報,系統自動轉為正式報名信息。但如果小明正式報名時想報B學校,那么就需向A學校申請刪除報名信息后,再按原來流程填報B學校。
6.我家兒子今年9月要讀小學一年級,學校4月份新生信息登記火爆,聽說學校學位缺口較大,達到了紅色預警,那會不會被調劑、分流?
答:這是有可能的。近年來,城區熱點區域的適齡入學兒童大量增加,已超出了學校正常的辦學容量和承載,對個別資源已經嚴重透支的熱點學校,將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的原則,依批次入學,不排除向集團其他校區或周邊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調劑、分流。這也是無奈之舉。如果你有不止一種選擇的,可以提前安排,理性選擇學校。
7.房產在公辦A學校施教區內,想報名熱點民辦B學校,如果沒有被錄取的話,該怎么辦?還可以回到公辦A學校報名嗎?
答:從你的情況看,你的孩子是符合公辦A學校地段生條件的,假如你報名了熱點民辦B學校,但最終沒有被錄取的話,可在公辦學校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前登錄系統,重新選擇公辦A學校報名,按政策入學。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辦學校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前,回到施教區對口的公辦學校報名的,其入學批次不受影響。在公辦學校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再返回公辦學校報名的,則在后續階段中統籌安排。
8.民辦學校的招生對象和條件有哪些?
答:2020年秋季,民辦小學招收年齡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民辦初中招收2020屆小學畢業生。具體條件是: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依據《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修訂)》,達到積分準入要求的新市民適齡子女;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本區有效居住證的新市民適齡子女;
4.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經批準同意在本區入學的其他適齡兒童、少年。
9.今年民辦學校招生錄取方式是怎么樣的?在什么情況下,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答:民辦學校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內招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所有報名人員一次性全部錄取。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例如:A學校2020年秋季計劃招生120人,實際報名100人,那么這100人全部錄取。但如果A學校的報名人數達到200人,那就需要組織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從報名的200人中隨機搖出120人,即為中簽錄取的名單。
10.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是否可以放棄錄取資格?
答:可以。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名單公布后,學生和家長應決定是否入讀該民辦學校,按通知時間到學校現場審核,簽字確認后錄取。當然,家長也可以放棄錄取資格,并及時告知學校;逾期未到學校現場確認、簽字的,作放棄處理。
11.完成民辦學校報名流程,經學校確認錄取后,還可以參加其他學校的報名錄取嗎?
答:不可以。學生選擇民辦學校報名,一旦確認錄取,原則上不得更改。已錄用人員報名信息在系統內鎖定,不能再參加本區其他學校后續階段的報名錄取。
12.如果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沒有招滿,剩余名額是否允許補錄,又怎么補錄?
答:民辦學校未完成核定的招生計劃,仍有剩余名額的,區教育局將開放系統權限,允許民辦學校在后續階段繼續招生,進行補錄。辦學質量較好的民辦寄宿制學校補錄時,經申請同意,可擴大招生范圍。
例1:A學校為外來工子弟學校,今年計劃招生200人,第一階段招錄50人,積分入學50人,仍有100個剩余計劃。針對外來工子弟學校招生較晚的特點,安排學校8月份補錄招生,經學校審核、家長簽字,確認錄取后,錄入“吳江區新生報名管理系統”,至招生計劃數滿為止。
例2:具有住宿條件的民辦一貫制B學校2020年秋季計劃招生300人,之前在吳江范圍內招錄了250人,剩余50個計劃未滿。經申請批準,該學校可以擴大范圍招生,至招生計劃數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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