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原則】
(一)以校為主、分級管理的原則。社會事業局統籌協調區內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各中小學校依據招生范圍依規實施招生工作。(二)免試就近劃片入學的原則。實行公辦學校依據審定地址免試就近劃片入學的辦法,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有公辦學位。
(三)“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優先保障符合“兩個一致”的適齡學生就近入學。
(四)嚴禁擇校的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招收借讀生。
【招生對象】
小學階段為年滿6周歲(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經開區戶籍兒童、外來人員隨遷子女。
【招生辦法】
(一)經開區戶籍學生入學。
1.符合“兩個一致”按照實際居住地優先就近入學。“兩個一致”是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或本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且房產為完全產權(即法定監護人或適齡兒童少年擁有100%房屋產權)。
符合“兩個一致”的學生在法定監護人(或學生本人)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確認實際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監護人(或學生本人)戶籍、房產證(完全產權的房屋產權證等有效證件)地址為準。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在一起的,以與學生實際居住在一起的父親或母親的戶籍、房產證地址為準。
2.相關特殊情況按下列規定辦理。
(1)已入住新購住房暫未辦理房產證、戶籍已入的,憑購房合同及全額購房發票等證明材料,在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2)拆遷戶需提供拆遷協議書和原房產證等證明材料,按拆遷協議安置地址就近入學。
(3)經開區戶籍租房的,由社會事業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二)特殊群體入學。
1.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執行《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持有我市居住證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相關政策的通知》(蕪政辦〔2014〕21 號)的要求,按照蕪湖市教育局《關于貫徹落實外來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相關政策的實施意見》(蕪教基〔2015〕10號)辦理。家長需持學生及其父母的戶籍和我區的居住證,向社會事業局或入學區域的學校提出就學申請,若入學區域的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由社會事業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加強隨遷子女教育管理服務,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外來人員未領居住證、居住證失效或住所變化應及時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2.關愛留守兒童及貧困家庭兒童。建檔立卡的適齡兒童少年,要摸清底數和情況,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3.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妥善做好殘疾兒童入學。學校要“一人一案”落實好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扎實開展送教上門工作,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范、有效的送教服務,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
(三)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1.學校負責做好戶口和房產證等審核工作。戶口和房產證等經審核后,原則上不得變動
2.學校在戶口和房產證審核過程中,如發現問題,應做好登記工作,在移交戶籍、房屋管理等相關部門確定后妥善處理。
【報名方式】
1.發放義務教育登記表(7月10日--7月12日)
請點擊閱讀:《經開區2019年小學一年級新生摸底登記工作安排》
2.新生報名(8月22日-8月23日)
各小學組織新生報名,報名時需交驗戶口、房產證、《義務教育登記表》、計劃免疫證明(憑免疫接種卡前往計劃免疫接種醫院換取)。
3.發放入學通知書(8月25日-8月26日)
各小學發放一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
【工作要求】
(一)規范招生行為。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小學可以適當放寬入學年齡,但必須是截止當年 12 月 31 日之前年滿 6 周歲。各校不得超班額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對于放寬年齡入學,學校必須公開規范辦理,公告辦法、流程和入學年齡的截止時間。要做好引導工作,不鼓勵不足齡兒童入學,不足齡學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轉學。(二)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科學制定學校的招生計劃和學校學區劃分方案。學區劃分方案報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批準后實施。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要按照劃定的學區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要積極宣傳,科學合理引導,確保社會穩定。
(三)建立招生入學工作預警制度。學校要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招生期間對存在大班額要及時上報社會事業局,起始年級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
【保障措施】
(一)加強招生工作領導。社會事業局和學校成立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宣傳、解釋招生政策,協調招生工作,監督招生行為,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二)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貫徹落實《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蕪政辦秘〔2018〕256 號)精神,確保做好控輟保學工作。適齡兒童少年未按《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學校要及時聯系街道和社區立即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社會事業局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緩學。
(三)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的服務功能,及時掌握招生、流動和輟學情況,為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全面實行就近入學、加強控輟保學提供技術支撐。學校要嚴格學籍管理規定和嚴格執行“籍隨人走、人籍一致”原則,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注冊成正式在校生。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各校要依法予以妥善安排,轉入學校應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轉接學生學籍。
(四)加大招生政策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義務教育法》、《安徽省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關于印發<2019年蕪湖市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招生政策。今年有關招生政策和學區劃分情況將通過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門戶網站(weda.wuhu.gov.cn)及時向社會公布,讓學生家長知曉。學校要高度重視,在招生入學的關鍵環節和關鍵時刻,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積極做好招生入學政策的宣傳和解讀,讓社會各界了解義務教育改革發展趨勢、教育資源配置變化和學校辦學質量等具體情況,增強群眾對招生工作的了解、認識和信任感。
(五)嚴肅招生紀律。嚴禁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
【咨詢電話】
教育部門/學校 | 咨詢電話 |
經開區教研室 |
5919870 |
蕪湖市天門小學 |
5314637 |
蕪湖市育瑞實驗小學 |
5960004 |
蕪湖市東梁小學 |
5313918 |
蕪湖市鳳凰城小學 |
5203139 |
蕪湖市萬春小學 |
8231770 |
蕪湖市新民小學 |
8237241 |
蕪湖市銀湖小學 |
5811855 |
蕪湖市龍山小學 |
5311187轉606 |
蕪湖市城北實驗小學 |
5919870 |
【附件】2019年經開區小學招生日程
時間 | 日程安排 |
5月~6月 |
社會事業局組織招生宣傳、研究制定招生政策 |
7月10日~7月12日 |
小學新生摸底登記工作,發放《義務教育登記表》,同時審核戶口、居住證和房產證及其他房屋產權有效證明材料 |
7月下旬~8月中旬 |
社會事業局組織生源調查、匯總信息、合理劃分招生范圍 |
8月21日 |
公布招生范圍 |
8月22日~23日 |
各小學組織新生報名,報名時需交驗戶口、房產證、《義務教育登記表》、計劃免疫證明(憑免疫接種卡前往計劃免疫接種醫院換取) |
8月25日~26日 |
各小學發放一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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