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生原則
(一)免試劃片就近入學的原則。實行公辦學校依據審定地址免試劃片就近入學的辦法,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有公辦學位。
(二) “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優先保障符合“兩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三)嚴禁擇校的原則。各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招收借讀生。
二、招生對象
小學:年滿六周歲(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區戶籍兒童、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入學年齡,但必須是截止當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
初中:2019年小學畢業的本區戶籍學生、外來人員隨遷子女。
三、招生辦法
(一)符合“兩個一致”按照實際居住地優先就近入學。“兩個一致”是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或本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且房產為完全產權(即法定監護人或適齡兒童少年擁有100%房屋產權)。符合“兩個一致”的學生在法定監護人(或學生本人)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確認實際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監護人(或學生本人)戶籍、房產證(完全產權的房屋產權證等有效證件)地址為準。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在一起的,以與學生實際居住在一起的父親或母親的戶籍、房產證地址為準。作為入學房產其用途(性質)須為住宅用房,工業用房、商業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為入學依據。
(二)因特殊情況造成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址分離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已入住新購住房暫未辦理房產證、戶籍已入的,憑購房合同及全額購房發票,在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2.拆遷戶需提供拆遷協議書和原房產證等原始證明材料,按拆遷協議安置地址就近入學。
3.本區戶口租住房屋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三)特殊群體兒童少年的入學工作:
1.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執行《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持有我市居住證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相關政策的通知》(蕪政辦〔2014〕21號)的要求,按照市教育局《關于貫徹落實外來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相關政策的實施意見》(蕪教基〔2015〕10號)辦理。學生家長需持戶籍和我區的居住證,向區教育局提出就學申請,區局按照居住證地址統籌安排入學,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外來人員未領取居住證、居住證失效或住所變化應及時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2.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及貧困家庭兒童,特別是建檔立卡的適齡兒童少年,摸清底數和情況,關愛到人,資助到家,確保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3.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一人一案”落實好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扎實開展送教上門工作,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范、有效的送教服務,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
四、相關規定
(一)各中小學要切實做好均衡分班,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測試,各校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不得擅自設立實驗班,嚴禁招收借讀生。對于新入學的新生,鼓勵按照隨機派位的方式均衡編班。
(二)規范招生行為,嚴格控制班額。各中小學要嚴格執行區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將起始年級的班額控制在規定范圍內,即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中學每班不超過50人。
(三)各小學要在新生入學前,由校長負責安排專人配合區局對本服務區域適齡兒童進行摸排、統計,對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暫時入學困難的適齡兒童,要做好家長的動員、勸說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保障,確保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100℅。
(四)各小學在入學兒童報名時,要安排專人收取、保管每位學生的《義務教育登記表》,教育管理科據此審核學生學籍;中學依據《2019年小學畢業生升學登記表》發放《入學通知書》,教育管理科憑《登記表》核準學生學籍。
(五)各中小學在新生報名時,要安排專人查驗、收取學生的預防接種證明并進行登記;對有接種疫苗不合格的兒童,按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漏種兒童的補種原則,填寫補種通知單(三聯),交兒童監護人和對口的接種單位,督促兒童監護人帶兒童到學校對口的接種單位進行補種(補證),否則不予辦理入學手續。
(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事關千家萬戶,各校要大力宣傳《安徽省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招生政策。隨著我區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新建小區的增加和學校布局的變化,學區劃分會有一些變化和調整,各校要及時將有關招生政策和學區劃分情況通過網站和媒體向社會公布,讓學生家長知曉。
(七)根據省廳文件要求,從2016年起“省市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必須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設置省市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2019年,省示范高中過渡指標將不再實行,完全執行省廳的招生政策。
(八)對于學校學位有余放寬年齡入學,學校必須公開規范辦理,公告辦法、流程和入學年齡的截止時間。區教育局將對此項工作開展督查,不鼓勵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超班額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
(九)學生入學后,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實現“人籍一致”;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注冊成正式在校生。
(十)未經區教育局批準,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擴招班級和學生,否則不予核準學籍,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開學初,各校要向社會公布經核準的學籍,區教育局設立咨詢電話0553—3918006和舉報電話0553—3918136,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五、附件
附件1:2019年市區小學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5月-6月,區教育局組織招生宣傳、研究制定招生政策,開展生源調查工作。
7月10日—12日,各校做好小學報名登記工作,發放《義務教育登記表》,同時審核戶口、居住證和房產證及其他房屋產權有效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經學校蓋章后留存備查)。
7月-8月,區教育局匯總區境內一年級新生報名信息,按照招生政策,分配生源到各小學。
8月21日,區教育局、學校公布招生范圍。
8月22日-23日,各小學組織新生報名,報名時需交驗戶口、房產證、《義務教育登記表》、計劃免疫證明(憑免疫接種卡前往計劃免疫接種醫院換取)。
8月25日-26日,各小學發放一年級新生入學通知書。
注:本日程表僅為計劃安排,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作適當調整。
附件2:2019年市區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5月8日-5月21日,有跨區入學的學生,使用“2019年蕪湖市小升初報名審核(網上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5月8日-6月5日,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小升初線下報名登記工作。區教育局組織開展小學畢業生戶口(居住證)和房產證及其他房屋產權有效證明材料的審核工作(學校送交區教育局審核時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經教育主管部門蓋章后由學校留存備查)。
6月6日-30日,審核特殊情況學生;區教育局匯總各校小學畢業生戶口和房產證等審核情況。
7月1日-6日,區教育局將小升初報名信息匯總表報市教育局。
7月份,區教育局進行生源狀況調查。
8月1日-22日,按照小升初招生政策,分配生源到各初中學校。
8月23日-25日,各校發放初一新生入學通知書。
注:本日程表僅為計劃安排,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作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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