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晨晨就拿小動物當寶貝,還沒養寵物的時候,就用“花言巧語”引誘我同意她養只寵物,都被我毫不猶豫地拒絕了。我對動物唯一的印象就是:“太麻煩”!但是,當她創作出第一篇四格漫畫故事《螞蟻與雞腿》的時候,我對她的想象力感到很震驚,開始考慮同意她養寵物,讓她學會對小動物進行細致觀察,再融入到作品中。于是,小寵物們陸續來到家中。
先說貴賓犬樂樂。晨晨從小就喜歡讀楊紅櫻老師寫的書,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擁有一只像楊紅櫻老師養的“仔仔”那樣勇敢可愛的小狗。她超喜愛狗狗,對狗狗的生活習性及喜好了如指掌。為了鼓勵她寫作,我承諾三年級時稿費達到三千時就給買。其實只是想給她更大的動力,沒想到她這么順利就達到目標,還信心滿滿向我保證:放學快快寫好作業就去遛狗,周末給狗狗洗澡,貴賓犬愛吃蘿卜,牛肉干,不能吃葡萄巧克力……樂樂就這么在她的一再堅持下來到我們的生活中。
樂樂剛來時瘦得皮包骨頭,但圓溜溜的大眼睛呆得可愛,嘴邊的“胡子”圍成一圈,棕色的皮毛閃閃發亮,真是人見人愛、花見花開呀。經過晨晨精心喂養,蛋黃,蘿卜,青菜,肉湯……應有盡有,它很快就胖乎乎的了。我知道晨晨喜歡小動物,也就是這份對動物的愛才讓她如此有責任心的照顧樂樂。樂樂古靈精怪,是晨晨最親密的小伙伴。看到她和樂樂在陽光下小睡一會,感覺心里暖暖的。都說女兒是媽媽的貼心小棉襖,那樂樂就是她的貼心小枕頭,它讓女兒十分快樂。小狗狗,大意義!很榮幸,她和樂樂的故事刊登在《下一代英才》2013年12期專欄,晨晨還成為了封面人物。
再說說那兩只可愛的小鸚鵡。二年級暑假我們去香港玩,我特地帶晨晨到雀鳥花圃去轉。那里到處可以聽到鳥兒清脆的啼叫聲。一只體形嬌小,顏色由綠到紅的鸚鵡,用圓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著我們,這讓晨晨對它一見鐘情。女兒和它玩得不亦樂乎,好多游客還沖著我們不停地拍照呢!離開時,我看出了女兒的不舍,一步三回頭望著它。那只小鸚鵡也仿佛和女兒心有靈犀,一直到看不到我們了,才回頭去和別的鸚鵡玩。回廈門后,晨晨很想念它,就算看到麻雀都仿佛看到它一樣。于是,我親自帶她到花鳥店買回一雌一雄兩只杜鵑鸚鵡,分別叫“聰聰”和“玲玲”。它們倆的到來在我們家上演了一系列爆笑的“越獄”“搶食物”“拔河”等事件。晨晨把這些趣事寫進了《我家的兩位小嘉賓》。后來,女兒又把它們可愛的故事移植到一群小雞身上,完成了繪本故事《秋千上的懲罰》,發表在作家伍美珍主編《陽光姐姐教作文》2014年1-2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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