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規范做好2023年我鎮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根據《2023年惠陽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惠陽教通〔2023〕130號)及《2023年新圩鎮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堅持“劃分片區,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堅持“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免試入學”的原則,在核準的招生計劃和規定招生范圍內招生。
(二)戶房一致優先原則。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堅持“以戶籍和實際居住地為主”原則,保障每位本區戶籍適齡 兒童少年都能入讀就近或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保障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三)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面推行“陽光招生”,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宣傳引導和信息公開,公平公正執行招生政策,規范程序,自覺接受社會群眾監督。
二、組織機構
成立2023年新圩鎮中心小學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小組及設立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實施招生工作。
組 長:林連文(新圩鎮教育指導中心主任、中心小學校長)
副組長:張偉堅
成 員:鄭文輝 盧小梅 王業輝
邱麗紅 曾定發 盧伯明
張雪紫 陳家舒 張志歡
周彩婷 黃海冰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政辦公室,張偉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王業輝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員由招生工作小組成員組成。
三、招生計劃
小學一年級計劃招收4個教學班,小學班額原則上控制在45人以內,共180人。
四、招生對象
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適齡兒童(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學學籍的適齡兒童不在招生范圍內。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1.學位申請條件。申報公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須符
合以下條件之一:
(1)惠陽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享受政府教育優待政策人員適齡子女;
(3)監護人持有惠陽區內“居住證”且購買了惠陽區“基本養老保險”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居住證有效期和基本養老保險購買期限須包含2023年6月,惠州市內戶籍無需提供居住證)。
2.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學區內戶籍和房產的兒童少年(“房產”指本人或其監護人的房產,下同);
第二批:具有學區內房產且戶籍在本鎮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三批:具有學區內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四批:學區內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含惠陽區內非本鎮街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惠陽區外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特別說明:適齡兒童少年戶籍為我鎮集體戶的,于6月5 日至10日到教育指導中心上交監護人和適齡兒童少年的資料(所需資料與第一、二、三批對象相同),經審核屬實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入讀。
3.時間安排
4.所需資料
(1)第一、二、三批對象
申請一年級學位須提供學生及監護人的戶口本、出生證、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結果;下同)。
(2)第四批對象
申請一年級學位必須提供學生及監護人的戶口本、出生證、惠陽區內居住證及惠陽區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憑證,還可提供監護人參加惠陽區志愿服務時長證明、納稅證明、房屋產權證等有效證明。
5.政策性照顧對象及學位申請時間
(1)在我區投資、就業或與本地戶籍配偶團聚并長期居住的國際人士、港澳臺人士申請隨遷子女入讀我區公辦小 學、初中起始年級的,需提交以下相關資料:①國際學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護照、有效居留證件;②港澳學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③臺灣學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 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④在我區投資就業或與本地戶籍配偶團聚并長期居住的相關信息資料。
(2)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高級人才 子女、突出貢獻人員子女等各類優撫對象的子女入學,其入讀辦法按照相關政策執行。需提交以下相關資料:法定監護人的單位公函(高層次人才須提供區委組織部公函)及戶口
本、學生戶口本及出生證等相關資料。
(3)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認定評定 發放的優粵惠才卡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入讀辦法:①持特級卡和A類卡人才子女申請入讀我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的,可根據入學意愿,給予公辦學校入學優待;②持B類卡人才可根據入學意愿,并結合意愿學校學位情況,就近統籌 安排就讀公辦學校;③持C類卡人才子女申請入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以持卡人才的居住地為依據,享受居住地 所在學區戶籍生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 讀。需提交以下相關資料: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及優粵惠才卡(手機端電子證照)、學生戶口本及出生證等相關資料。
(4)因孤兒領養、父母離異而戶籍未落實的適齡兒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單位有效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到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相對就近學校提交學位申請資料。
(5)政府統一組織并在移民安置點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適齡子女申請入學,須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審批表到移民 安置點相對就近學校提交學位申請資料。需提交以下資料:法定監護人的單位公函及戶口本、學生戶口本及出生證等相關資料。享受政府教育優待政策人員適齡子女于6月10~11日到居住地所屬學區的公辦學校提交學位申請有關資料,經相關部門核實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
備注:以上需提交的資料是指原件和復印件,待現場查驗后原件退回。
6.辦理程序
(1)第一、二、三批招錄辦法
①學位申請。監護人通過手機微信關注“hzschool惠上學”微信公眾號自助登錄“惠陽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報名系統”申請。學校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分時間段通知監護人到學校提交所需資料。
②資料審核。工作人員現場核驗資料,打印《2023年惠陽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申請表》,監護人核對無誤后簽名確認。區有關職能部門復核。
③錄取辦法。依次進行招生錄取,如果本批次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則全部錄取;如果本批次人數超過招生 計劃數,則按《2023年惠陽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積分高低依次錄取。符合第一、二、三批申請資格但未被錄取者,由區教育局按積分高低統籌調配到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如總積分相同的,按“住房保障”指標分值的高低,依次調配公辦學校就讀;如“住房保障”積分相同的,按“戶 籍”指標分值的高低,依次調配公辦學校就讀;如“住房保 障”積分和“戶籍”積分均相同的,一并統籌調配公辦學校就讀。
④結果公示。學校將錄取結果通過學校公告欄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自然日。
⑤錄取入學告知書。學校通知已被錄取學生領取入學告知書,凡未在規定時間領取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辦理注冊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前三批未錄取者由區教育局統籌調配到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2)第四批招錄辦法
學校招錄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顧對象后,如有剩余學位,則進行第四批招錄。具體程序如下:
①學位申請。監護人通過手機微信,關注“hzschool惠 上學”微信公眾號,自助登錄“惠陽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積分入學網上報名系統”申請。學校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分時 間段通知監護人到學校提交所需資料。學校打印《2023年惠 陽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申請表》,監護人核對無誤后簽名確認。
②資料審核。區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惠陽區異地務工人 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積分指標及分值表》,按時對監護人積分情況予以審核。家長可在 “hzschool惠上學”微信公眾號登錄“惠陽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報名系統”查詢積分情況和審核結果。
③錄取辦法。根據學校積分名額,按照監護人積分總分 高低依次錄取,若總積分相同者按“基本養老保險”分值高者錄取,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相同者按“住房保障”分 值高者錄取,若“住房保障”得分相同者并列錄取。符合第四批申請資格但未錄取者,自行選擇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④結果公示。學校將錄取結果通過學校公告欄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自然日。如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向受理學校申請復查。
⑤領取入學告知書。學校通知已被錄取學生領取入學告知書,凡未在規定時間領取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辦理注冊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第四批未錄取的學生自主選擇民辦學校就讀。
六、有關事項說明
(一)公辦學校前三批適齡兒童少年戶籍登記時間及相關房產登記時間應在2023年5月31日及之前。
(二)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的居住 資料為以下任一種,且要求是住宅類房屋,房產所在土地用 途為住宅或者商住兩用,未注明用途的,土地證記載的規劃 用途必須為住宅用地。民間契約、個人協議上的相關記載或說明不作為依據。1.一般住房:提供房屋產權證,產權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單獨所有或共有,如屬共 有,產權份額需不少于50%;已購房但產權證原件在銀行抵 押的,須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產權證復印件;如產權人是祖 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該適齡兒童應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 一戶口本上,或提供祖孫關系確認資料。2.特殊住房:①屬 于祖屋類別的,應由轄區居(村)委會出具確認資料。②屬 于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由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 確認資料,并由轄區居(村)委會出具實際居住確認資料。③屬于集資房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并由轄區居 (村)委會出具實際居住資料。④屬于自建房的,應提供相 關住房證明資料及水或電開戶證明、近六個月水或電的繳費 發票。⑤屬于集體宿舍類別的,提供所住集體宿舍房產證和實際居住資料。
(三)房屋所有權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雙方須在本鎮街沒有房產,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雙方的戶籍 須與房屋地址一致。不動產在抵押的,提供惠陽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不動產登記結果(信息查詢單),或提供“粵省事”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結果(自行截圖打印)。
(四)如申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招生宣傳。參照《2023年惠陽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及鎮招生工作方案,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報鎮教育指導中心審定后向社會公布。招生期間,學校將在校門口等明顯處設立咨詢點,張貼有關招生說明、學區劃分圖等,同時,公布在新圩鎮中心小學公眾號,接受學生和家長的咨詢。
(二)嚴格招生程序。學校嚴格按照下達的計劃數招生,不得隨意擴班增額;要按照“一生一冊”要求,做好招生工作臺賬。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學校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
(三)實行督查制度。鎮招生辦公室對各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督查,出現違反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廣東省教育廳“六項規定”、“九個嚴禁”要求等招生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學校和個人,將視情況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理。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入學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入學資格,并予以通報;凡擅自修改或偽造戶籍、房屋產權、社保、居住證、水電費發票等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鎮招生咨詢電話:3333390;
學校招生電話:3628322;
監督電話:3599633。
本方案由新圩鎮中心小學負責解釋。
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中心小學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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