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維護廣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權利,營造良好教育生態,根據《臨沂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臨教基字〔2021〕1號)和臨沂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高新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臨高管辦發〔2021〕35號)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依法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升教育的公平度和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及要求
(一)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根據《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按照“市區一體、以區為主、屬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區管委會負責研究制定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并統籌組織、指導協調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鎮、街政府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負責轄區內招生政策的具體實施,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規范有序入學,并采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村(社)居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依法依規入學。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保障轄區內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按居住證地址相對就近入學。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應相關要求,我校招生實行“一網通辦”,采取網上信息采集,區統一審核的招生方式。小學班額不超過 45 人,學校通過公眾號、公告欄、家校群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力求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保障特殊兒童少年入學權益。落實上級“零拒絕”“全覆蓋”要求,針對殘疾兒童少年的類別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則,保障所有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協同扶貧部門,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入學保障工作,確保不讓一名少年兒童因貧失學;認真做好留守兒童入學保障工作,全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并在學籍系統進行標注,準確掌握在校留守兒童信息,防止學生輟學。
(五)保障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權益。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按照有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省衛生健康委備案認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其義務教育入學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執行。對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技能人才子女,依據相關政策安排入學。
(六)規范轉學相關工作。依據《臨沂市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臨教基字〔2018〕3號)規定,申請轉入的時間一般為每年寒假、暑假開學前兩周。具體操作流程如下:學生家長向擬轉入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對轉入學生條件進行初步審核→轉入學校集中向區教育辦提交轉入報告(內容包括學校各年級現有學生數、空余學位情況和擬轉入學生名單后附學生家長提交的原始材料)→區教育辦審核轉入學生名單→根據學位數積分依次錄取→學校通知家長辦理轉學等事宜。義務教育階段在同學區內不準轉學。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所申請轉入學校無空余學位的,可到相對就近有空余學位的學校申請,或由鎮街中心小學在轄區內有空余的村居學校調劑轉入;確因學位不足無法轉入的,可待教育資源增加后再提出轉學申請。
轉學積分辦法說明:①具有高新區戶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學區內自有住宅且實際居住,實時入住時間計算。②近一年內的在高新區務工人員,以有效期內居住證連續持有月數與社保連續繳納月數之和積分;近一年內在高新區經商者,以有效期內居住證連續持有月數與納稅申報(包括零申報,下同)月數之和積分。③按月計分,每月積1分,實時入住時間、居住證連續持有時間、社會保險的連續繳納時間或納稅申報的時間截至2021年7月。
三、招生辦法
1.高新區常住居民子女入學
(1)報名條件:①年滿六周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冊義務教育學籍;②身體健康并具備基本學習能力;③具有高新區戶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學區內自有住宅且實際居住。簽訂購房合同但樓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為申請學位依據。
(2)所需材料: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房權人的戶籍信息;學區內房權信息(不動產權證信息、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登陸臨沂高新區管委會網站→進入“臨沂高新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服務平臺”→按照要求進入平臺并使用“愛山東容沂辦”APP驗證登陸→入學信息填報→申報學區內學校→比對審核報名信息、入戶考察核實→片區學校預錄取常住人口子女→錄取新生,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新生報到→陽光分班。
(4)辦法說明:根據《義務教育法》“免試就近入學”的規定,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址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的原則,分以下五個批次依次錄取。同等情況遇有學位不足時,以適齡兒童戶籍登記時間、私有產權住宅購買時間長短為依據,依次錄取,滿額為止。
①高新區戶籍的學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學校片區內的;
②高新區戶籍的學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購房產在學校片區內的;
③高新區戶籍的學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戶籍地址在學校片區的;
④高新區戶籍的學齡兒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在學校片區內的(祖孫需在同一戶口簿上且戶口在本房產);
⑤非高新區戶籍的學齡兒童,但其監護人在學校片區內有自購房產的。
條件中的自購房產,指適齡兒童本人或監護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權證(或通過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且已實際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年8月31日)。產權人為共有的,產權份額不少于50%。房產用途(性質)須為住宅,工業用房、商業用房(含公寓)、儲藏室、車庫等非住宅不能作為入學房產。政府拆遷還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門蓋章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具有高新城區戶籍,兒童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無自有住宅的,在戶籍所在片區學校能容納的情況下,可按照戶籍遷入時間積分錄取;如不能容納,由招生管理辦公室按照屬地管理和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在學區內調劑到其他公辦學校入學。
2.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1)入學條件:①年滿六周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冊義務教育學籍;②身體健康并具備基本學習能力。③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區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且在之后一直按規定辦理,原則上連續滿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區務工或經商原則上滿一年以上。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信息(家庭戶口簿信息),高新區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證信息;②從業信息:在高新區務工者,需有我區或市屬用工單位(或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最近連續滿一年(報名時提供參保方身份證號,由人社部門核對審查參保繳費信息);在高新區經商者,需在我區稅務部門進行納稅申報(報名時提供納稅人的身份證號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由稅務部門核對審查納稅信息)。居住證、社保繳納或納稅申報等信息需在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辦理,并在規定時間填報,否則,平臺讀取不到相關信息而無法積分。
(3)工作流程:登陸臨沂高新區管委會網站→進入“臨沂高新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服務平臺”→ 按照要求進入平臺并使用“愛山東容沂辦”APP驗證登陸→入學信息填報→學校審核、預錄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統籌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并于平臺公示→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一次申報有空余學位的學校→比對審查報名信息,積分排序并按空余學位情況依次預錄取,預錄取滿額的關閉入學報名端口→統籌學位→未被預錄取的二次申報有空余學位的學校→積分依次預錄取隨遷子女→錄取新生,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新生報到→陽光分班。
(4)積分辦法說明:①在高新區務工人員,以有效期內居住證連續持有月數與社保連續繳納月數之和積分;在高新區經商者,以有效期內居住證連續持有月數與納稅申報月數之和積分。②按月計分,每月積1分,計算近一年內有效期內的居住證連續持有時間、社會保險的連續繳納時間或納稅申報的時間。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片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教處,負責片區的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導、管理及日常工作。要從維護社會穩定和樹立教育形象的大局出發,提高認識,克服困難,明確分工,各負其責,積極做好我校招生片區范圍內適齡兒童的招生入學工作。
(二)規范招生秩序。按照工作計劃,全區統一確定錄取資質,堅決制止擇校行為。區里將建立監護人誠信承諾制度,對偽造、變造相關證件者,一律取消其公辦學校錄取資格,并視情節報有關單位追究當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責任。嚴禁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實施陽光招生。要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維護招生秩序,優化招生環境,積極推進陽光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紀律,通過臨沂高新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嚴格審核每一名學生的入學資格,“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堅決杜絕說情請托、打招呼,堅決杜絕關系生、條子生、借讀生等招生亂象,保障教育公平。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遇有學區學位不足,需要跨學區分流調劑等特殊情況,由區中小學招生辦公室統籌安排,任何學區、學校不得無故拒收。
(四)做好宣傳引導。學校充分發揮微信公眾號、宣傳欄、家校群等途徑,做好招生入學政策的宣傳。在學校門口、村居宣傳欄內張貼招生宣傳材料,把片區劃分、入學資格、報名材料、報名時間、咨詢電話等信息向社會公布,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傳工作,使之家喻戶曉。對社會和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要認真解釋,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強學校發展與改革工作宣傳,讓社區和家長了解學校的辦學特色、教育狀況和辦學成果,引導家長樹立“適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觀念,理性對待子女入學。
(五)嚴肅招生紀律。招生工作人員要自覺抵制不正之風,恪盡職守,廉潔自律。對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理。區教育工作辦公室將對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日常督導管理,適時對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
歡迎家長關注臨沂銀城小學微信公眾號,了解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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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銀城小學
2021年義務教育學校劃片范圍及服務電話
劃片范圍 |
招生熱線 |
監督電話 |
房家村、古城村、前店子村、城前村、馬宅子村、大姜村、小姜村及片區內商住小區 |
梅校長 13697811263 劉主任13969952573 李主任18669936730 |
許校長1356392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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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臨沂高新區2021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實施步驟 |
日程 安排 |
工作任務 |
備注 |
宣傳準備 |
7月15日 |
1.制定、公布《臨沂銀城小學2021年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2.組織社區、學校、幼兒園開展招生政策宣傳。 |
招生 準備 |
信息采集 |
7月16日8:00至24日20:00 |
1.開放入學服務平臺報名系統; 2.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包括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登陸平臺注冊填報入學信息,并申報志愿學校。 |
入學申報 |
常住人口子女招生 |
7月25日 至8月5日 |
1.匯總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信息; 2.審核相關信息,需實地考察的,予以入戶走訪核實。 |
數據聯網比對核查 |
8月6日 至8日 |
1.招生學校按批次錄取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適齡兒童、少年; 2.滿額招生學校關閉入學報名端口; |
學校錄取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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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遷子女招生 |
8月9日8:00 至10日20:00 |
1.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登陸平臺申報,選擇志愿學校; 2.招生學校對報名的隨遷子女予以積分排序,監護人可登陸平臺實時查看,可根據排名情況、家庭情況自愿調整報名學校。 |
隨遷子女一次申報 |
8月11日 至12日 |
1.招生學校按積分錄取隨遷子女; 2.招生學校提示未錄取隨遷子女監護人關注二次報名及錄取時間; 3.滿額招生學校關閉入學報名端口; |
隨遷子女一次錄取 |
|
8月13日8:00至14日20:00 |
1.未被初次申報學校錄取的隨遷子女,其監護人根據相關學校公示空余學位情況,選擇申報學校; 2.監護人可登陸平臺實時查看,于本時段內根據排名情況、家庭情況自愿調整報名學校。 |
隨遷子女二次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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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 |
1.有空余學位的學校,按積分排序錄取隨遷子女至滿額,并提示未被錄取的隨遷子女關注尚有學位的招生學校; 2.滿額招生學校依次關閉入學報名端口。 |
隨遷子女二次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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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報到 |
8月中下旬 |
1.8月18日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2.8月31日組織陽光分班、新生報到; 3.9月2日一年級新生正式開學。 |
發通 知書 |
注:如遇特殊情況,具體時間調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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