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促進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發展,讓每個符合新華區入學條件的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滄州市教育局有關要求,以及《新華區教育體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排,結合我校實際,按照分類別和分時段相結合的方式進行2021年一年級招生工作。轄區內所有具備入學資格的適齡兒童按以下程序進行報名、錄取工作。
一
招生范圍
鐵路以西:
★ 交通大街以東,解放路以南,志強路以北;以及志強路以南的安馨家苑、構件宿舍、豐澤園小區。
鐵路以東:
★ 千童大道以西,維明路立交橋以南,黃河路以北,不包括維明路立交橋南的鐵路宿舍。
以上招生范圍不包括縣直單位小區。
二
入學條件
適齡兒童入學,必須年滿6周歲(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且符合以下條件:
1.新華區戶籍適齡兒童
(1)就近入學條件依據為戶口本、房產證“雙證”齊全,并且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籍一致,常住戶籍地址與父母的房產證地址一致。戶口遷入時間、房產證記載時間截至2021年6月14日前。
(2)實行一房一位,在房產證地址與戶籍住址一致的前提下,同一房產當年只享受一個入學名額(雙胞胎、多胞胎除外)。
2.新華區常住務工、經商隨遷子女
(1)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新華區實際居住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主要依據為“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父母雙方及隨遷子女,必須持有在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居住證的現居住地址與新華區實際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證的簽發日期截至2021年6月14日前。
(2)適齡兒童的父母已取得居住證但在市區之外有公職的,其子女不享受務工隨遷子女就讀政策。
三
適齡兒童申請入學需提供的材料
(一)新華區戶籍適齡兒童
1.戶口本:適齡兒童家庭戶口本(含戶主頁、適齡兒童父母頁、適齡兒童本人頁);
2.住房證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業房、商住房、公寓等,產權共有僅限夫妻);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法提供房產證,需按次序區分下類情況,分別提供相關材料。
A.已入住但房產證未辦理的:經學校核實無誤后,提供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購房合同、正式購房發票(民間契約及協議不作為房產依據);
B.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證;
C.單位集資房的:單位產權證明、購房票據;
D.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的:住建部門的有關審批手續、住建局開具的入住證、繳納最近半年以上租金的發票。
E.適齡兒童隨父母與祖(外祖)父母長期同戶(從未遷移過,以戶口本記載為準)同住的:經學校核實無誤后,提供其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教體局根據房產證編號進行網絡查詢房產信息)。
注:以上D類和E類,適齡兒童父母提供滄州市和滄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的無房產查詢結果。其他類,適齡兒童父母提供滄州市和滄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的有房產查詢結果。
3.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4.兒童預防接種證;
5.父母有效期身份證。
以上所有證明材料除預防接種證、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不動產(有房或無房)證明只需原件外,其他材料都要原件與復印件各一份,請按所列順序整理好。
注:適齡兒童及父母常住新華區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在其實際居住地片區學校入學。
(二)新華區常住務工、經商隨遷子女
1.戶口本:務工人員及隨遷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本(含戶主頁、適齡兒童父母頁、適齡兒童本人頁);
2.居住證:父母雙方和隨遷子女的居住證(不含居住登記憑證);
3.住房證件:
A.自購房的:父母的房產證(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業房、商住房、公寓等,產權共有僅限夫妻)、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間的水電費繳費憑單和物業費憑單;
B.租房的:房屋租賃合同、原房主房產證、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間的水電費繳費憑單和物業費憑單,適齡兒童父母提供本人繳費證明;
4.父母雙方的合法勞動合同:在市區用人單位務工的,提供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在市區經商的,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一年以上的完稅證明;
5.社保:父母雙方的滄州市區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憑證(一年以上);
6.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7.兒童預防接種證;
8.父母有效期身份證。
注:A類,適齡兒童父母提供滄州市和滄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有房產查詢結果。B類,適齡兒童父母提供滄州市和滄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無房產查詢結果。
(三)符合上級文件規定的軍人、華僑、港澳臺籍、“獅城精英”高層次人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項目隨遷職工、片區內拆遷戶等子女按照滄教基[2020]23號文件,由區教體局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四
小學報名錄取流程
為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堅決避免人員聚集,切實保障學生及家長的身體健康,本著方便群眾、確保安全的原則,報名登記實行分類別和分時段相結合、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錄取流程如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系統:登錄手機微信小程序“智慧滄州”進行。
2.報名對象和時間:
(1)適齡兒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常住新華區戶籍地址與父母房產證地址一致,6月15日上午8:00—下午5:30。
(2)務工隨遷子女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居住證的地址與在新華區自購房的地址一致,并且隨遷子女的父母雙方在滄州市區已繳納社會養老保險一年以上,6月16日上午8:00—下午5:30。
3.報名要求:適齡兒童家長通過“智慧滄州”網報系統進行注冊登記報名,獲取注冊編號,請家長牢記注冊編號,以便后期使用。家長需要真實準確填報信息,“幼升小”報名系統將通過與公安部門、房產部門、社保部門等進行數據對接,直接審核驗證,教體局和學校對驗證結果進行復核。
4.錄取結果:7月4日前,通過短信通知家長錄取結果。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注:網上報名操作流程,請參看《滄州市智慧升學服務平臺新華區幼升小使用流程》。(6月9日的滄州市路華小學公眾號已轉發)
(二)學校報名
1.報名對象:
(1)經網報系統驗證需要采取線下人工窗口報名的適齡兒童。
(2)其他類適齡兒童。
2.按類別和居住區域分時段報名,請家長按照以下時間安排,帶著孩子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學校進行報名登記。
7月5日—7月7日(3天)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1)7月5日(第一天):
上午8:30-11:30,新華區戶籍,居住在鐵路以東,千童大道以西,維明路立交橋以南,解放路以北(不包括維明路立交橋南的鐵路宿舍),適齡兒童新生報名。
下午2:30-5:30,新華區戶籍,居住在鐵路以東,千童大道以西,解放路以南,黃河路以北的適齡兒童新生報名。(不包括縣直單位小區)
(2)7月6日(第二天):
上午8:30-11:30,新華區戶籍,居住在鐵路以西,交通大街以東,解放路以南,志強路以北以及志強路以南的安馨家苑、構件宿舍、豐澤園小區的適齡兒童新生報名。
下午2:30-5:30,非滄州市區戶籍,孩子父母所購房屋在鐵路以東,千童大道以西,維明路立交橋以南,黃河路以北(不包括維明路立交橋南的鐵路宿舍和縣直單位小區)的適齡兒童新生報名。
(3)7月7日(第三天):
上午8:30-11:30,非滄州市區戶籍,孩子父母所購房屋在鐵路以西,交通大街以東,解放路以南,志強路以北以及志強路以南的安馨家苑、構件宿舍、豐澤園小區的適齡兒童新生報名。
下午2:30-5:30,非滄州市區戶籍,孩子父母在轄區內租房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證件齊全的新生預報名。
3.報名要求:適齡兒童跟隨家長按照學校的具體招生安排,按類別和居住區域、分時段攜帶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用檔案袋裝好并附有證件目錄),到學校進行報名登記。
經網報系統驗證需要采取線下人工窗口報名的適齡兒童,家長還須向學校提供網上注冊編號。
(三)新生入學資格審核
1.7月8日,學校將報名登記的生源名單和新生報名材料的復印件上報區教體局。同時,按要求提交報名登記的電子表格。
2.7月9日—17日,區教體局對學校報名材料進行網上審核,審核后確定符合入學條件的新生名單。
3.7月18日,學校將符合入學條件的新生名單蓋章簽字,連同電子版名單重新上報區教體局。
經審核不符合所報學校入學條件的,先由學校建議到應去的學校報名,再次報名不成功的,由教體局按照報名材料進行統籌安排調劑。
(四)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所有報名登記的小學新生(包括線上和線下),審核通過后,學校以電子郵箱等形式發送錄取通知書,通知書上同時蓋有區教體局學籍管理專用章和學校公章。
(五)招生電話:0317—3147868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00
注意:防疫期間為保障安全,招生 期間不接受現場咨詢。
溫馨提示:適齡兒童跟隨家長到路華小學報名,全程佩戴好口罩。攜帶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分類別到學校進行報名登記。
1.在門口聽從工作人員安排,保持一米距離,進行測溫。
2.按照各門口張貼字樣提示,到指定教室進行報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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