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確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平、 公正、公開,根據《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 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1〕3 號)和《廣州市增城 區教育局關于印發<2021 年增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 知》(增教字〔2021〕11 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2021年招生領導小組
組 長:羅碧茹(校長)
副組長:陳戈兵(副校長)、黃松輝(永荔居委書記)、林志忠(公安村委書記)、鄒志聰(荔湖城居委書記)
成 員:黃紅金、江葵兒、謝婉儀、尹灶嬋、蔡海華、何卓瑜。
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廣州市增城區南香山小學(永寧街新新大道伴湖一路349號)三樓南香山小學教導處內,由謝婉儀老師兼任招生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020--82981892),負責日常管理,主要職能是開展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及相關的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我校招生工作實行屬地管理,負責本轄區招生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實施及管理。
(二)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我校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招生地段,學生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原則上在3公里以內(就近入學并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
(三)人戶一致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分配堅持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必須一致的原則。“人戶一致”主要是指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提供的實際居住有效文書材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宅基地使用證、經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等】地址一致。
2021年招生基本情況
(一)招生計劃:7個班,315人。
(二)招生地段:金地公園上城、金地荔湖城、金地香山湖、公安村、得天和苑。
招生對象
小學招生對象為 6 周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 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年滿 6 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已入讀小學并取得學籍的適齡兒童不在當年小學招生范圍內。
入學程序
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21年5月7日至11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 段內前往小學現場提出申請。網上報名登記成功后,于5月22日至24日(根據報名時網上預約的時間)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經學校審核、并報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我校將審核符合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名單和資料交永寧街教學指導中心復審和確認。6月10日前完成錄取工作,并向適齡兒童的家長派發錄取通知書。6月26日進行公辦小學新生注冊。
資料審核
資料審核時,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所需資料的原件核對和提交一式兩份的復印件給學校留檔。所需資料如下:
(1)戶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其子女或被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格式:戶主頁+小孩個人頁、戶主頁+父親頁、戶主頁+母親頁。請在復印件寫上聯系電話。)
(2)有效居住證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宅基 地證明、集資房權屬資料、經永寧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管理中心出具審核時間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含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房屋 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提供房產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擁有該房產 50%以上(含 50%)份額。適齡兒童的父母沒有房產(在廣州市范圍內沒有房產),使用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房產申請入學的,房產權屬為祖父母全權所有或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全權(100%)共有。申請學生戶籍地址與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房產地址相同的,按“人戶一致”“免試就近入學”原則進行安排學位。
提供祖輩房或租賃備案證明作為住址為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必須核查是否有房產(適齡兒童屬增城區外廣州市內戶籍的,核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內無房產,適齡兒童屬增城區戶籍的,核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永寧街內無房產)。無房產核查由永寧街教學指導中心安排核查。已租賃給他人居住的房產,如果已使用申請入學的,原則上五年內不再為房產業主或其他承租者安排該房產學區的學位,同一家庭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除外。
(3)兒童預防接種證(根據衛生健康部門要求進行查驗);
安排學位
⑴在學區范圍內“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
⑵在學區范圍購買了住房或在廣州市范圍內沒有自有房產、租住在學區范圍且所租房子是唯一居住地,但戶籍是學區范圍外永寧街內的適齡兒童;
⑶租住在學區范圍且在永寧街內沒有自有房產,戶籍不在學區范圍的永寧街適齡兒童;
⑷在學區范圍內有實際居住有效文書資料的政策性照顧學生 (含抗擊一線醫療工作人員子女);
⑸戶籍在學區范圍,但住房在學區范圍外的永寧街戶籍適齡兒童;
⑹在學區范圍購買了住房或在廣州市范圍內沒有自有房產、租 住在學區范圍且所租房子是唯一居住地,但戶籍是永寧街外增城區 內的適齡兒童;
⑺租住在學區范圍且在永寧街內沒有自有房產,戶籍是永寧街 外增城區內的適齡兒童;
⑻在學區范圍購買了住房或在廣州市范圍內沒有自有房產、租 住在學區范圍且所租房子是唯一居住地的增城區外廣州市內戶籍的適齡兒童;
⑼在學區范圍內有實際居住有效文書資料且符合省、市及本區 高端人才管理細則的高端人才隨遷子女,增城開發區企業高級管理 人員、高級技術骨干的隨遷子女及港澳居民隨遷子女。
如果符合上述條件的各類適齡兒童人數超出學校學位數,則根據實際情況上報街招生領導小組進行統籌。
工作要求
(一)妥善做好本學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工作。因特殊情況,本校內無法解決的或難以界定的個案,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可提出解決建議,報永寧街教學指導中心或區教育局裁決。
(二)當年招生工作結束后,學校通過學校宣傳欄等渠道公布招生結果;按隨機編班原則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在校內公示欄公示編班結果。學校并于當年9月15日前做好學籍信息收集、匯總、校驗、上報工作。
違規招生行為及其處理
學校嚴格按照上級招生文件精神開展招生工作,規范招生行為。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違規行為,無論單位或個人,均按照《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及處理措施》內容嚴肅處理。學校要切實按照“陽光招生、廉潔招生”原則,對招生各個環節必須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確保招生工作公開透明。
其他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本方案在實施期間,如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出臺有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的,從其規定。
其他未盡事宜,由增城區南香山小學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廣州市增城區南香山小學
招生領導小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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