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義務段學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1〕121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做好我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根據核準辦學規模和學校辦學條件等,制定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經區教育局審定后,民辦學??稍诤硕ㄓ媱潝祪劝醋∷?、走讀、收費等不同情況分類設置招生計劃,各類別間的招生計劃互不相通。各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不得隨意突破招生計劃。2021年北侖區義務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詳見附件1。
二、報名時間
1.小學:地段生5月14-15日;借讀生5月17-18日。
2.初中:地段生5月21-22日;借讀生5月24-25日。
(每天7:30-22:30)
三、招生對象
1.北侖戶籍地段生,年滿6周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過義務教育;初中要求應屆小學畢業生。
2.春曉、梅山、白峰、郭巨街道貨幣安置拆遷戶子女,憑拆遷協議、父母有效房產和戶口簿到相應學區學校現場確認報名,組合安置的貨幣安置項需占50%以上。
3.申請地段生,對需跨街道入學的北侖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的資格條件和錄取辦法見本文件中“七、招生工作要求——有序控制申請地段生”的相關規定。
4.非北侖戶籍申請積分入學借讀生。
5.優撫優待對象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區教育局根據國家、省、市及我區有關教育優待政策統一協調安排入學。港澳同胞、臺灣同胞、華僑華人子女、區政府人才引進子女等由區教育局統一協調安排入學。入學優待政策適用于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在報區教育局同意后,可以參照執行,但需單列計劃、公開錄取結果。
四、招生學校
分二類:一類是區內公辦學校;二類是區內民辦學校,分別是濱海國際合作學校、顧國和外國語學校、東海實驗學校、浙師大附屬蘆江書院小學部、高塘小學,其中高塘小學以接納非北侖戶籍隨遷子女為主,以下提到的民辦學校不包含高塘小學。2021年起,向陽小學停止招生;2021年,東城小學停招一年。各校招生簡章詳見學校微信公眾號。
五、報名辦法
1.統一網上報名。符合入學條件、要求在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均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登錄“寧波市幼兒園入園、義務教育入學報名招生系統”(以下簡稱“招生管理系統”,網址:http://nb.zjzwfw.gov.cn)進行入學報名。監護人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注冊賬號后,通過授權登錄招生管理系統,完成學生基本信息填寫,對照報名條件選擇北侖區進入報名通道,并按照身份類別,登記信息,選報志愿。登記信息時,擁有多套房產的家庭,只能選擇填寫一處房產信息并以此作為公辦學校入學的依據之一。針對網上報名有困難的家長可以到學校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詳見附件2。
2.統一志愿填報。北侖戶籍適齡兒童可以在本地段公辦學?;騾^內民辦學校中選報一類,不能兼報。非北侖戶籍適齡兒童可以根據積分在區教育局公布的有空余學位的學校或民辦學校中選報一類,不能兼報。招生管理系統中的民辦學校不包括高塘小學。民辦學校志愿分為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可填報 2個志愿。第一批次志愿限填北侖區內民辦學校。第二批次志愿可以填全市范圍內的民辦學校。第二批次志愿僅用于第一批次志愿招錄不足的民辦學校的補招。第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須填報。所有志愿一次性填報完成。允許大榭戶籍適齡兒童參加北侖區相關民辦學校報名,如未被錄取,返回原籍入學。
3.統一信息核驗。監護人應確保在招生管理系統上所填報信息真實、有效。如信息虛假,將直接影響適齡兒童的正常入學。報名結束后,監護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統更改志愿等信息資料。區教育局和學校負責通過報名兒童的基本信息核驗。信息核驗不符合條件的,監護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到相關學校進行現場補報名。已通過北侖區報名資格核驗的適齡兒童,不能再參加本市其他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招生。
六、招生錄取
(一)民辦學校錄取。民辦學校招生時,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原則上全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的,均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電腦隨機派位等工作由北侖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公證機構全程參加,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具體操作規則另行制定。
根據《2021年北侖區義務階段民辦體制學校招生預告》,2021年東海實驗學校辦學體制不變,起始年級暫停面向全區招生,一年級以政府購買學位形式主要解決紹成小學和岷山學校地段生入學。其中,4班約160個學位用于解決紹成小學地段生入學,2班約80個學位用于解決岷山學校地段生入學,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符合紹成小學或岷山學校入學資格條件的地段生均可選擇東海實驗學校報名,當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實行電腦派位錄取,如報名不足,不再補錄。未被錄取學生回原地段學校按原順序位參加錄取。具體報名辦法按照岷山學校和紹成小學公布的招生方案執行。
(二)九年一貫學校的錄取。九年一貫制學校是貫穿小學與初中教育的一體化學校,公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地段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借讀生必須申請積分,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可優先錄取;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學生可直升其初中部,非北侖戶籍學生必須符合積分入學條件。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額多于小學直升名額的,多余名額按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規則招錄。九年一貫制學校六年級學生也可以參加非本校民辦初中招生。
(三)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錄取。按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錄取工作要求,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錄取工作按以下基本流程進行:
第一階段:公辦民辦學校同步錄取。
1.民辦學校分兩類錄取
(1)按照志愿優先原則進行錄取,第一批次志愿優于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志愿中第一志愿優先于第二志愿。
(2)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直升對象升入本校初中部。
2.公辦學校分三類錄取
(1)根據適齡兒童戶籍、家庭住房情況,對錄取對象進行分類排序,錄取第一批次類別的學生。因超過招生計劃,未被錄取的第一批次類別學生進入第二階段招生程序。
(2)公辦九年一貫制學校本校小學部直升對象升入初中部。
(3)優待優撫對象子女錄取。
第二階段:第一階段未被錄取者自動進入本階段招生程序。
1.有學位余額的公辦學校繼續按照錄取順序位,對所有進入本階段的招生對象進行分類排序,并依次錄取學生。
2.隨遷子女量化積分入學
已被公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不再作為民辦學校的補錄對象。
為保證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繼續執行如下政策:
(1)適齡兒童監護人的有效房產產權份額須占50%以上。
(2)若同一套房子內尚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該校就讀,該套房產不能作為學區房。
(3)各義務段學校地段生(戶籍原則上在本街道內)錄取時按下列順序招生:
①適齡兒童監護人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內有有效房產,自然村村民(若已拆遷不再享受村民優待政策);②適齡兒童監護人在本街道內無有效房產,但兒童與同一戶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內有有效房產;③春曉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貨幣安置拆遷戶子女,其監護人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內有有效房產;④適齡兒童監護人在本街道內無有效房產,由區教育局在本街道內調劑安排學校就讀,如本街道內學校無學位余額,則由區教育局跨街道調劑安排。上述①~④順序位學生錄取過程中,當符合條件報名學生數未超過學??射浫W生數時,按以上順序依次錄取,當某一順序位報名人數超過該校學位余額數時,則先按落戶時間先后(指適齡兒童戶籍),再按有效房產登記時間先后確定錄取學生,滿額為止。后續順序位報名的學生由區教育局在本街道內學校進行調劑錄取,如本街道內學校無學位余額,則由區教育局跨街道調劑安排。適齡兒童戶籍在報名時間要求之后至8月31日之前遷入的,需到學?,F場登記,若地段學校無空余學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4)非北侖戶籍適齡兒童到本區接受義務教育均屬于借讀生。借讀的相關政策嚴格按照區流動人口子女教育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出臺的《2021年北侖區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段積分入學公告》規定執行。報名民辦學校需達到該學校所在街道公辦學校入學分數線,報名公辦學校及高塘小學,需達到北侖區積分入學控制分數線。借讀生按申請積分高低依次錄取,當積分相同時,有有效房產的優先。報名民辦學校未被錄取的兒童,按照同類靠后原則,優先錄取未報名民辦學校的兒童。
七、招生工作要求
(一)就近免試入學。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和《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免試入學,保證本區戶籍兒童的小學、初中入學率達到100%。
(二)均衡編班。平行班級必須做到地段生、借讀生、申請地段生等各類學生人數均衡、性別均衡、師資均衡,各初中須做到學業成績均衡(以小學畢業考試成績為準),不得另行組織分班考試。原則上小學班額控制在42人以內,初中班額控制在45人以內。
(三)分層有序招生
1.確保地段生入學。原則上各中小學要保證本校招生服務區內的地段生入學,當地段生報名人數超過學校計劃招生人數時,按照本文件規定的錄取順序執行。
2.有序控制申請地段生。2021年各義務段學校的申請地段生招收比例控制在計劃招生人數的3%,當該校在招錄完成地段生后若學位余額不足招生計劃的3%,則根據實際學位余額招收。申請地段生的資格條件:北侖區戶籍兒童,其父母(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屬街道擁有該校的招生服務區內有效房產(如屬于共有房產,其父母的房產產權份額須占50%以上)。申請地段生參加民辦學校報名,則不再享受申請地段生資格。報名辦法:先通過招生管理系統向戶籍所在地學校報名,小學5月15日、初中5月22日8:00-16:00,隨帶戶口簿、房產證和拆遷安置證明到申請學校登記。錄取辦法:若報名人數未超過可招收人數,可直接錄取,若超過可招收人數則須通過公開搖號方式產生錄取名單。2021年,北侖區公辦學校不再錄取大榭戶籍申請地段生。
3.有序接納非北侖戶籍借讀生。各校要確保符合積分入學資格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和符合青年北侖政策的適齡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確保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的比例逐年提升。
(四)重視特殊教育。要關心殘疾兒童教育,根據《寧波市殘疾兒童入學評估與安置工作實施方案》,全面開展殘疾兒童入學評估,落實“一人一案”入學工作要求,符合隨班就讀條件且要求隨班就讀的,各校不得拒收,不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殘疾兒童,可到各級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
(五)規范延緩入學。適齡兒童年滿6周歲,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應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批準后,報戶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務區小學備案。
(六)優化招生服務。各校要通過網絡平臺等途徑主動向社會公開本校招生工作的實施方案、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范圍、民辦學校收費標準、招生入學咨詢等信息。招生報名期間,各校要專門成立招生報名服務小組為網上報名有困難的家長提供幫助。要認真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要積極宣傳學校辦學成效,引導廣大家長充分認識免試就近入學對于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避免盲目跟風擇校,努力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七)嚴格學籍管理。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新生辦理入學手續后,學校要為其建立學籍,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學籍號在全國范圍內具有唯一性,終身不變。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籍。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除普通學校接收特殊學校學生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外,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特教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學生學籍所在學校和實際就讀學校應保持一致,各校不得接受學籍不在本校的學生就讀。學籍在本校的學生未按時報到注冊,學校應主動聯系學生家長,了解情況,按有關要求妥善處理。
(八)嚴控學區房炒作。針對2016年起實施的同一套房子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該校就讀,該套房產不能作為學區房的規定,學校要落實專人負責對報名學生房產證進行及時查驗,若有問題及時通知家長,該項工作要在錄取名單確認前完成。
(九)為維護教育公平,緩解日益尖銳的戶房一致插班生入學矛盾,針對已在我區義務段學校入學,但戶籍已遷往區外的學生學位問題,若上級出臺新的招生政策規定,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十)嚴肅招生紀律。各校要公布和暢通舉報渠道,主動接受家長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區教育局責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對主要責任人給予問責處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區教育局招生工作舉報電話:8938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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