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用對象
在成都高新區居住的來蓉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人員,且在“5+2”區域就業的,其隨遷子女申請在成都高新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用本須知。
四川天府新區(原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視為一個區域,簡稱“5+2”區域。
申請條件
(一)積分申請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如:《醫學出生證明》等)。
3.與“5+2”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5+2”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及納稅相關材料(若免于納稅須提供《核定定額通知書》)。
4.自申請當年的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積分達15分及以上(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高新區合法穩定住所,且在高新區連續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請人居住房屋用途應為“住宅”)。
(二)未辦理積分申請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本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如:《醫學出生證明》等)。
3.申請人與“5+2”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5+2”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及納稅相關材料(若免于納稅須提供《核定定額通知書》)。
4.申請人截止申請當年的5月1日上溯12個月,已在成都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2個月,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5.截止申請當年的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已在成都高新區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材料。
①自購房者: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詢記錄》;房屋用途為“住宅”。②居住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購房者:提供直系親屬關系材料及房產證明;房屋用途為“住宅”。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用途為“住宅”)。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賃合同。⑤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者:《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的集體宿舍房產證明(房屋用途為“住宅”)及該單位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重要提示
1.申請非畢業年級轉學及初中入學,需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信息。學籍證明需含學生姓名、身份證號、國網學籍號、現就讀年級等信息。
2.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申請時間及方式
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請人登陸“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根據提示上傳相關資料,提交入學申請。若平臺提示需進行現場審核的,申請人需于5月份工作日到街道辦事處進行現場審核。
審核流程及時間
審核工作主要采取線上方式進行。
(一)街道辦初審
5月工作日,街道辦事處通過平臺,在網上對申請人上傳資料、聯網資料進行初審。初審期間,如需申請人補充材料或對申請人提交材料需進一步審核的,申請人按平臺提示辦理(平臺補充資料或現場辦理)。
(二)區教育部門復審
5月份工作日,區教育部門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開展復審工作。對復審通過的,由平臺向申請人發放《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對復審不通過的,由平臺進行反饋并提示不通過原因。復審不通過的,可修改、完善基礎信息、補充資料等,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提交申請。
公布學位
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內,申請人在“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查詢子女就讀學校安排情況。
報到入學
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子女根據學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到安排的學校辦理報到手續。
未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的,視作放棄學位。
其他
1.已在“5+2”區域內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同一學段不辦理“5+2”區域內轉學。
2.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上述規定重新提交申請,并按照2021年成都市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學校相關政策安排升學,居住地跨區(市)縣變更的,由現居住地教育局統籌安排就學。
3.小學、初中畢業年級(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不接收轉學生。
咨詢電話
熱點問題解答:
01、2021年提交隨遷子女入學申請的網絡平臺有什么變化?
從2021年起,成都高新區隨遷子女入學均需在“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網上申請,不再通過“成都高新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服務平臺”申請。
“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實行相關部門數據共享、網上查驗,減少證明材料的重復提交。比如,居住證積分情況、社保、住房租賃備案、工商營業執照等資料均不需申請人再提交,由街道辦事處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聯網進行查驗核實。
02、2021年申請隨遷子女入學的時間是什么?
申請人于4月20-5月20日,登錄“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相關資料,提交入學申請。
03、申請人不會網上申請的,可否到現場提交申請?
可以。申請人可帶上相關資料,在居住證(地)所在街道辦事處現場指導下辦理。
04、如何理解積分申請辦理中“自申請當年的5月1日上溯12個月,申請人積分達15分及以上(其中“居住引導指標”擁有高新區合法穩定住所,且在高新區連續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
隨遷子女入學以“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故積分申請須滿足截止申請當年5月1日在高新區連續居住滿一年和在成都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2個月。對于居住積分達15分,但通過居住軌跡等查驗未在5月1日前在高新區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申請人,將不予審核通過。
05、什么時間可辦理居住證積分?在哪里辦?
辦理時間:居住證積分實行隨到隨積,全年工作日內均可申請積分,但同一月內不得重復申請積分,本次積分結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報積分。
辦理地點:天府大道北段18號高新國際廣場A座3樓居住證積分受理窗口。
06、網上提交申請后,什么時候可以知道審核結果?
如果上傳資料審核不通過,還能補充相關資料嗎?
5月份工作日,各街道辦事處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在網上對申請人上傳資料、聯網資料進行審核。對未通過審核的,由平臺反饋“初審不通過”,提示申請人補充上傳資料或到現場補充相關材料。對通過審核的,由平臺反饋“初審通過”。
5月份工作日,區教育部門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開展復審工作。對復審不通過的,由平臺進行反饋并提示不通過原因。復審不通過的,可修改、完善基礎信息、補充資料等,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提交申請。對復審通過的,由平臺向申請人發放《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
07、隨遷子女入學需要父母雙方都提交申請嗎?
小孩的父親或母親均為外地來蓉就業人員(或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以小孩的父親或母親一方提出入學申請即可。
08、以“未辦理積分申請”方式申請隨遷子女入學的,若申請人為自購房(或居住直系親屬自購房),如何證明連續居住滿一年?
居住自購房(或居住直系親屬自購房)的申請人,除提供房產證明(直系親屬關系材料)外,還應提供實際入住滿一年的證明材料(如:水、電、燃氣繳納憑證等,若房屋產權證辦證已滿一年,則無需提供)。
09、用人單位與社保繳納單位是否要求一致?
申請人提交入學申請時的用人單位與社保繳納單位要求必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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