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0〕4號)、《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和《關于做好2020年全市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及小學畢業工作的指導意見》(常教發〔2020〕3號)等文件精神,為確保全區幼兒園和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規范有序,現就做好2020年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依據國家、省、市相關文件要求,以促進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確保本區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有序推進,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
二、基本原則
(一)就近入學
幼兒園招生以方便家長為原則,相對就近入園。任何幼兒園不得將入園資格與是否接受本園早期保育教育(親子教育)掛鉤。
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與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的合法固定住所一致,是確定其就讀施教區的法定依據。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必須按劃定的施教區招生。
(二)免試入學
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按施教區免試入學,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掛鉤的筆試、面試(談),不得將競賽成績、獲獎情況或考級證書等作為入學條件和編班依據。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根據“電腦派位、免試入學”原則,嚴格按區教育局核準的招生簡章實施招生工作。
(三)公民同招
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公告同步、報名同步、注冊學籍同步,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確保招生工作井然有序。
(四)公平規范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確保有學上的前提下,積極實施標準班額招生,堅決杜絕產生大班額。各公辦學校必須按政策吸納符合入學條件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免費入學,區教育局做好相關統籌工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取消初中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
三、招生工作
(一)幼兒園入園
1.入園對象
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三周歲,有武進區戶籍的幼兒,或在本區有穩定住所并有居住證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
2.入園條件
(1)本區戶籍幼兒需提供父母的房產證、戶口簿、嬰幼兒出生證、預防接種情況評價表、體檢卡(由婦幼保健部門體檢)到居住地附近幼兒園登記,經審核同意后即可入園。
(2)非本區戶籍的幼兒提供父母或監護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相關證明、暫住證明、用工證明及嬰幼兒出生證、預防接種情況評價表、體檢卡(由婦幼保健部門體檢)到各幼兒園咨詢、辦理登記手續,經審核同意后即可入園。
3.時間安排
各幼兒園在做好預登記摸底工作的基礎上,于7月15日前辦理報名手續。
(二)小學入學
1.入學對象
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六周歲的兒童。武進區戶籍的,憑戶口簿(兒童和一名監護人須在同一戶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證件、兒童預防接種情況評價表,到所在施教區小學辦理報名手續。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按積分入學管理辦法入學。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施教區學校提出申請,并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2.招生辦法
公辦小學采取戶籍、居住地一致和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相結合的方式入學。民辦小學按核準的招生簡章實施招生。新市民學校按照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市民學校管理的實施意見》(武辦發〔2013〕23號)文件要求規范招生。
3.時間安排
(1)6月22日,公辦小學發布招生公告,民辦小學發布招生簡章。
(2)7月11日至12日,中心城區公辦小學網絡預登記。
(3)7月15日至18日,各公辦、民辦小學統一辦理報名手續,遞交入學申請材料,其中民辦小學報名時間截止到7月16日。每位適齡兒童限報一所民辦小學,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4)7月24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進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實時公開派位結果。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公布錄取學生名單。
(5)7月27日,公辦小學公布新生名單并發放入學通知書。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兒童,到學區小學辦理補報名手續。
(6)7月31日前,各小學完成招生入學工作。
(三)初中入學
1.入學對象
經畢業考核,有武進區戶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或符合有關規定條件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應屆小學畢(結)業生。
2.招生辦法
(1)公辦初中
中心城區學校根據學生戶籍(學生和一名監護人須在同一戶口簿)與房產證一致,按施教區范圍招生。有積分學位的學校按規定接收流動人員隨遷子女。
其余各鎮(街道、開發區)學校根據相關文件劃定的施教區就近招生。凡按歷史習慣或因鄉鎮區劃調整需跨施教區招生錄取的,須經所在鎮與相鄰鎮政府、招生學校協商一致后,報教育局審核備案。流動人員隨遷子女的監護人凡能同時提供以下四種證明材料(流動兒童少年及其監護人戶口簿,在現居住地連續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證,在我區一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與我區用工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等工作證明,符合戶籍地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有關證明),可向居住地公辦初中提出入學申請。
(2)民辦初中
各民辦初中按照市教育局統一部署,按核準的招生簡章規范招生。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其初中招生在滿足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要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3.時間安排
(1)6月22日,公辦初中發布招生公告,民辦初中發布招生簡章。
(2)6月28日至30日,小學應屆畢業生根據民辦初中招生簡章和本人意愿,可以直接到我區民辦初中現場填寫報名表,辦理報名手續。每位學生限報一所民辦初中,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報名資格。
(3)7月13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進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實時公開派位結果。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公布錄取學生名單。
(4)7月28日前,初中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5)7月3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四)特殊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普及殘障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中輕度殘障兒童少年實行隨班就讀或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重度肢體殘疾、腦癱和孤獨癥等兒童少年根據其殘疾類別、等級和學習自理能力,采取送教上門等方法實施義務教育。普通學校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學。區特殊教育學校負責本區有自理能力的適齡智障及聽障兒童的招生。
(五)港澳臺胞、異地引進人才子女及外籍兒童少年入學
在武進的港澳臺胞子女、異地引進人才(經區委人才辦認定)子女,凡需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與本區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讀起始年級的,依據房產所在施教區,安排就讀公辦學校;無房產的,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讀公辦學校。非起始年級轉學原則上按上述辦法辦理,如學區學校學額已滿,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就讀。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向開設雙語課程的學校提出入學申請。
(六)優撫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子女入學
對于烈士子女及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高層次人才、優秀歸國留學人員、援疆援藏援青援陜及支邊人員、疫情防控援鄂醫務人員等優撫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子女,根據有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
各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輿論引導,規范新聞報道,充分、深入、細致解讀我區入學政策,著力宣傳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舉措,讓社會各界和廣大家長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回應人民群眾關切。
公辦學校的招生公告、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招生入學工作咨詢電話等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學校要通過對外公告欄、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向社會公開。
(二)統籌協調
適齡兒童少年戶口應與一名監護人戶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由屬地政府與區教育局根據各校生源狀況,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進行統籌安排。拆遷過渡戶子女,可由家長提出申請,進入原合法固定住所或安置房所在施教區的相應小學或初中就讀。已入住安置房或已取得安置房產權證的,必須到安置房所對應施教區的學校就讀。
(三)嚴肅紀律
1.各校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帳,認真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2.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隨機均衡編班,嚴禁分班前組織考試,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
3.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民辦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4.嚴禁校外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嚴禁校外培訓機構曲解宣傳招生入學政策,炒作學校、成績排名,將培訓成績與入學掛鉤。
5.各校要嚴格執行區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見,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公辦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直至免職等處理;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民辦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減少招生計劃、警告、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止招生、停止辦學、吊銷辦學許可證、納入黑名單等處罰。
(四)強化管理
各校必須嚴格學籍管理,不得違規接收不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轉入,學年中途及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入。
(五)加強監督
各校要堅決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省、市、區義務教育學校規范辦學行為相關要求,區教育局設立招生舉報電話,主動接受并落實群眾來信來訪。
教育局舉報電話:
86318253(干部監督科) 86310374(辦公室)
67897033(幼兒園) 86312650(小學)
86310377 67897016(初中)
五、其他事項
2021年秋季入學招生,中心城區部分熱點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將試行一個周期內(小學六年、初中三年)享受一次對口入學機會的辦法,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非獨生子女或雙(多)胞胎除外。
常州市武進區教育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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