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學校、民辦學校:
為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政策精神和國家、省部署要求,現就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堅持“以縣為主、屬地管理”原則,在市教育局統籌指導下,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局和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1.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
凡年滿六周歲適齡兒童少年依法進入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縣(市、區)教育局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劃定服務片區范圍。小學入學按劃定的片區實行登記入學。初中入學一般采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穩妥實施多校劃片,采取隨機派位方式入學。
2.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挑選生源
義務教育學校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全面取消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面談招生方式,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補齊公辦初中空缺學位辦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實行均衡編班。
3.精準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層層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不得以在家學習或參加社會培訓機構的“國學班”“私塾”“讀經班”等形式,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嚴格落實普通高中“陽光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實行招生計劃公開、考生網上自主填報志愿、網上統一錄取。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跨審批區域掐尖、超計劃和無計劃招生。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未參加中考、未在網上填報志愿的考生。未經網上統一錄取的考生,不得進行新生學籍注冊。
2020年將全市公辦省級示范高中學校招生計劃60%的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指標分配以有利于合理引導初中生選擇學校、轉變初中薄弱學校、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向薄弱初中學校和陽曲縣、婁煩縣初中學校傾斜,并與各初中學校辦學水平相結合。
三、嚴格規范民辦中小學校招生范圍
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按照國家普通中小學設置標準合理控制區域內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規模,科學確定2020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根據省教育廳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在所在地縣級行政區域內招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面向審批設立部門管轄區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區域以外戶籍生(不含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學就讀且有本市小學學籍的外地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和未經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普通高中原則上不得跨市招生。確需跨市招生的,由學校申請,經學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雙方市教育行政部門共同協商提出跨市招生計劃,并報請省教育廳納入生源地招生計劃總數,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招生。
四、嚴格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程序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在全市統一時間內,可通過登錄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網站、“我的太原”APP、“我的太原”和“太原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報名,未選報民辦學校的學生,將默認為選擇公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注冊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搖號錄取,依搖號隨機產生的錄取序號一次性錄足。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搖號由屬地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不得委托民辦學校自行組織。電腦搖號派位要全程錄像,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
凡已被民辦學校錄取且已簽訂協議的學生,縣(市、區)教育局不再為其安排公辦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不得擇校。在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連續就讀滿六年且有本校學籍的應屆小學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從2020年秋季小學一年級開始執行。從2020年秋季新學期開始,新轉入小學生不再享有直升本校初中的資格。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必須參加全市民辦初中招生網上報名。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直升后的空余計劃由屬地教育局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組織招生。
五、嚴格執行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規定
市、縣(市、區)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學籍系統規范中小學校招生,在學籍系統中設置招生計劃數,確保招生計劃剛性執行。普通中小學學籍注冊嚴格執行《山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晉教基〔2019〕19號)規定的注冊程序和時間,按照“嚴格計劃審核、規范錄取(入學)手續、明確注冊時限、分縣逐校審核”的辦法進行,確保學校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和學籍注冊名單相統一。對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一律不得辦理學籍注冊和轉接。學校校長對學生“人籍一致”情況負有第一責任,要定期進行自檢自查,規范管理。我市將加大學籍監管力度,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問題,對未在錄取學校就讀的,同時追究“借讀”學校、錄取學校雙方責任。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無正當理由從公辦學校掐尖招收轉學生。
六、做好特殊群體、特殊類型學生招生入學工作
1.各縣(市、區)教育局要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堅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
依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落實“一人一案”,保障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進入學區內義務教育學校隨班就讀,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送教上門服務。
落實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晉商晉才回鄉創業創新工程引進的各類人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政策。
2.各縣(市、區)教育局要結合實際制定針對陽曲縣、婁煩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子女入學的具體條件和辦法。陽曲縣、婁煩縣已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在城六區居住并務工的人員,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學的,由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不得擇校。
3.具備寄宿條件的公辦義務教育學??筛鶕嶋H情況,適當擴大招生范圍。具體辦法由學校提出申請并制定招生方案,報主管教育局審核備案后實施。
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和太原市進山中學校繼續面向城六區小學畢業生招收小語種、航天實驗班學生,只能進行外語能力評估、航天科技素養及創新思維能力評估,不得進行其他學科測試,由學校按有利于培養外語類綜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則制定招生方案,報市教育局審定后執行。
4.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未經省教育廳批準,普通高中不得舉辦“國際部”或“境外課程班”。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類型限于音樂、美術、體育類,納入當年學校招生總計劃,實行計劃單列,招生數量不得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各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和方案須經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由招生學校具體實施。
七、嚴格落實責任
縣(市、區)教育局要建立學位預警制度。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并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嚴格按課程標準零起點教學,小學一年級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銜接,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任何學校不得超計劃招生,堅決杜絕無計劃、超范圍招生行為。起始年級嚴格按照小學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標準進行招生,杜絕產生新的大班額。
八、完善招生服務
充分考慮疫情防控需要,入學材料審核堅持“非必要不線下”原則,盡量采取線上方式審核,確需現場提交材料的,要采取分時段、分批次錯峰預約等方式控制現場人數,做好人員登記、體溫檢測、疏導分流、通風消毒等工作。進一步優化入學工作方案,為家長提供方便快捷的入學服務。縣(市、區)教育局及學校要積極落實我市小學入學“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依托“太原市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實現“入學跑零次”,對確需現場審核的要盡量實現“入學跑一次”。通過報紙、廣播、官網、官微等多種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入學條件、錄取結果、咨詢方式等,加大權威信息發布力度,扎實做好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九、嚴肅招生紀律
各縣(市、區)教育局及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十項嚴禁”和省、市招生紀律要求,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2020年為太原市民辦學校辦學行為規范年,我市將重點治理無計劃、超計劃、違規提前招生和招收借讀生等問題。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市、縣(市、區)教育局可視違規情節對違規學校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對屬地學校招生工作監管不力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未全部實行隨機派位錄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將通過明察暗訪、專項督查、隨機抽查等多種方式對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進行督查。對違規違紀問題,嚴肅追責問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各縣(市、區)教育局及學校要加強輿論引導,規范新聞報道,加強輿情跟蹤研判,及時了解家長學生關切和社會反響并及時做好回應;要加強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切實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各縣(市、區)小學和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分別于2020年6月5日前、7月20日前報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附件: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十項嚴禁”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十項嚴禁”
1.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2.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3.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4.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⒒旌暇幇?;
5.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6.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7.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8.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9.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10.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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