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大亞灣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本指南。
一、招生對象
大亞灣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以及其父或母在大亞灣區居住、有合法穩定職業及住所的適齡兒童少年。
一年級招生對象必須年滿六周歲(即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已取得小學學籍的適齡兒童不在招生范圍內;七年級招生對象必須是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已取得初中學籍的適齡少年不在招生范圍內。
二、招生原則
(一)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堅持“屬地管理、以學區為主”的原則,以戶籍地和實際居住地為依據,實行劃片區免試就近或相對就近入學。
(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全面推行“陽光招生”,按規定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公平公正地執行招生程序,并接受社會群眾監督。
(三)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原則
規范民辦學校招生行為,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統一網上報名。適齡兒童少年可以同時申請大亞灣區公、民辦學校各1所。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搖號錄取。
三、招生計劃及公辦學校學區劃分
(一)招生計劃
2020年秋季學期,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一年級計劃招收5600人,民辦一年級計劃招收1795人,公辦七年級計劃招收2640人,民辦七年級計劃招收1382人。各學校具體招生計劃詳見《2020年大亞灣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招生計劃及學區劃分情況》(附件2)。
(二)公辦學校學區劃分
1.中學七年級:面向街道內戶籍、常住人口適齡少年招生。學區劃分情況詳見附件2。
2.小學一年級:以街道為單位,依據人口分布、地理狀況、地段內學校規模和生源情況,按照就近或相對就近原則劃定每所公辦小學的招生范圍。學區劃分情況詳見附件2-5。
3.部分公辦小學一年級實行大學區積分入學招生辦法
根據地理位置相對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當、學校相對集中的要求,對非大亞灣區戶籍適齡兒童實行大學區積分入學招生辦法。
(1)在澳頭街道劃分2個大學區:
?澳頭第一小學大學區(含澳頭一小、澳頭實驗學校小學部、光亞小學、澳頭一小紅樹林分校4所學校招生區域);
?澳頭中心區大學區(含澳頭二小、育英小學、黃魚涌小學3所學校招生區域)。
(2)在西區街道劃分4個大學區:
③西區第一小學大學區(西區一小、西區一小科創園分校、西區六小、興漢小學、龍山小學5所學校招生區域);
④西區二小大學區(西區二小、道南小學、榮佳國韻配建小學(暫定名)3所學校招生區域);
⑤西區第三小學大學區(西區三小和荷茶小學2所學校招生區域);
⑥樟浦小學大學區(樟浦小學和崇德小學2所學校招生區域)。
(3)居住在上述6個大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只能申報1所所屬大學區內的公辦小學。
(4)積分按照全區統一的積分標準計算,在申請人所申請的學校內按積分高低依次錄取。
(5)公辦小學大學區積分入學招生辦法不適用于公辦學校第一批招生。
四、招生批次及錄取辦法
(一)公辦學校
以適齡兒童少年是否為大亞灣區戶籍分兩批次招生。
1.第一批:大亞灣區戶籍[2020年6月7日(含)前入戶]及符合第一批招生對象的適齡兒童少年。
錄取辦法:如符合條件的第一批預登記人數未超出學校招生計劃數,直接錄取;如符合條件的第一批預登記人數超出學校招生計劃數,則按以下順序錄取:學區內戶籍生-跨學區戶籍生。如預登記的學區內戶籍生超出招生計劃數,則按入戶大亞灣時間的先后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未被錄取的第一批適齡兒童少年由區宣教局統籌安排到就近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2.第二批:非大亞灣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非大亞灣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通過積分入學辦法(見附件1)申請學位。各學校根據錄取完第一批次學生后剩余的學位數,按積分高低排序確定錄取對象。
錄取辦法:如總積分相同,則根據積分項目先后順序,按積分項目的積分高低依次錄取;如總積分相同,各項目得分也相同,則根據積分項目先后順序,按積分項目辦理時長依次錄取。
(二)民辦學校
1.招生批次
第一批:本校教職員工及該校舉辦者的子女。
第二批:本校小學直升初中的學生。
第三批:大亞灣區戶籍、政策性照顧對象適齡兒童少年,大亞灣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錄取辦法
學校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順序依次招生,采取分批次直接錄取與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相結合的辦法。
(1)如當前招生批次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給予全數錄取。
(2)當某批次剩余學位不能滿足某批次報名人數直接錄取時,則對該批次報名學生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后面批次不再有參加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的機會)。
3.結果公示及報名注冊
電腦隨機搖號工作結束后,區宣教局和各民辦學校公布搖號錄取結果,并明確繳費注冊時間,逾期未辦理報名手續者,視作自動放棄入讀資格處理。
五、學位申請方式和時間
(一)公辦學校
第一批:家長通過手機微信關注“惠上學”公眾號,于6月3日早上8:00至7日下午18:00期間進入“大亞灣區公辦學校一年級、七年級第一批網上報名系統”預登記申請學位。以下情況的學位預登記申請者需攜帶相關資料于6月3日至7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17:30)到意向就讀學校現場申請:①跨學區;②其父或母在大亞灣區投資、就業或與本地戶籍配偶團聚并長期居住的港澳臺戶籍適齡兒童少年;③網上預登記申請學位不成功的。
符合第一批預登記學位申請條件,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學位申報,不再接受補報名。剩余學位將統一對外公布用于第二批積分入學招收在我區居住的區外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第二批:家長于6月21日至24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17:30)期間攜帶相關資料到孩子所申請就讀的學校現場報名。
說明:報名先后順序不影響錄取結果,建議家長錯峰前往學校報名。前往報名需提供粵康碼,并佩戴口罩。
(二)民辦學校
1.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民辦學校實行“現場網上申報”方式報名。家長于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資料到學校現場網上申報學位。各環節時間安排如下:
如當前招生批次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給予全數錄取。
當某批次剩余學位不能滿足某批次報名人數直接錄取時,則對該批次報名學生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后面批次不再有參加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的機會)。搖號方案另行通知。
2.招收生源規定
民辦學校應優先滿足大亞灣區生源入讀,大亞灣區生源報名人數達不到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方可招收區外生源。北京師范大學大亞灣實驗學校優先滿足本小區業主入讀,小區業主生源報名人數達不到招生計劃數方可招收其它生源。
隨遷子女生源地的界定,以隨遷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繳納社會保險憑證、營業執照、房屋產權證等其中一項有效信息為依據。
五、公辦學校現場申請學位所需材料
六、民辦學校申請學位所需資料
七、政策性照顧對象學位申請辦法
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子女,民營企業、新升規工業企業引進的外地戶籍高層次人才隨遷子女、我區支援湖北抗新冠肺炎醫療隊隊員或工作在一線的醫務防疫人員子女入學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欲申請就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由政策性照顧對象父或母所在單位于6月3日-7日(早上8:30-12:00,下午2:00-17:30)將有關證件及資料交到區管委會D604辦公室。核實后由區宣教局統籌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八、注意事項
(一)每位適齡兒童少年可申請1所公辦學校和1所民辦學校學位(可同時申請1所公辦學校和1所民辦學校學位),同時申報2所及以上公辦學校或同時申報2所及以上民辦學校的視為無效申報。
(二)大亞灣第一中學(位于澳頭洗馬湖路18號)是全寄宿制學校。該校今年招收的330名七年級新生將實行全寄宿封閉式管理,并將于明年9月統一搬遷至大亞灣第四中學(暫定名)(位于西區龍山八路)就讀。不愿意全寄宿者,請不要填報。
(三)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需攜帶戶口簿或身份證、預防接種證明(小一新生)到學校注冊。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注冊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保留學位。
九、2020年新建公辦學校招生地址
榮佳國韻小區配建小學(暫定名)招生點設在西區道南小學,龍光城配建第三小學(暫定名)招生點設在華中師大附屬惠州大亞灣第二小學。各學校均已開設招生咨詢電話,同時宣教局設立招生咨詢及投訴監督電話:5562152(公辦招生咨詢)、5568162(民辦招生咨詢)、5562168(投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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