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0〕4號)、《關于印發〈徐州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徐教規〔2020〕1 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校招生工作簡章。
一、招生原則
相對就近、免試入學、規范招生、均衡分班、公開透明、陽光招生。
二、招生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20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8月15日前學校公示新生錄取名單、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學生家長要按照規定的報名時間,及時到相關學校履行報名手續。凡未能在規定時間并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到相關學校報名入學的,必須服從區教育局的統籌安排。
(二)施教區范圍
東到原警備司令部,南為公園小區,西到民生巷,北到淮海東路
(三)報名地點
徐州市公園巷小學校內(徐州市青年路188號)
(四)入學條件
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施教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五)報名要求
1.施教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統稱父母),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戶口簿、居住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統稱房產證),出生證、徐州市不動產(住房)查詢信息單到學校登記、報名,接受資格審查。
2.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須持材料:
①隨遷子女父母的居住證(一年以上)、身份證、家庭戶口簿、出生證、徐州市不動產(住房)查詢信息單;
②隨遷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一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一年以上的證明材料);
③隨遷子女父母在我校施教區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應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到我校登記、報名,接受資格審查。施教區公辦小學因學額限制無法全部接收的,優先安排證件齊全、有市區社保繳納證明、工作和居住時間長的隨遷子女入學,其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3.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相關就醫病歷、單據,于2020年8月31日前報區教育局基教科審批,辦理延緩入學手續,逾期不予補辦。
4.辦理報名手續的學生監護人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存疑的,學校提請有關部門查證處理。
三、施教區確認辦法
(一)學生法定監護人有房產的
堅持學生戶籍與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法定監護人的居住房產證明與實際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基本原則。學生與法定監護人的戶籍、房產證和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小學。
確因客觀原因,戶籍、房產證無法一致的適齡兒童,唯一房產的以其父母的房產證來確定施教區;有兩處及以上居住房產的,以戶口和房產證一致的房產確定施教區。
學生的戶籍隨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戶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拆遷異地安置的,憑拆遷安置協議,以安置地確定其施教區。
學生監護人購買房產未取得房產證且沒有其他房產的,可以選擇在戶籍或房產所在地入學,但必須接受戶籍或房產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依據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以撫養權歸屬方的房產證、戶籍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二)學生法定監護人無房產的
學生戶籍隨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在一起且從未遷移過,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內實際常住,學生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證確定學生施教區。
學生監護人原房產已拆遷,貨幣補償、確未購房的,憑拆遷協議和無房產證明,可以選擇在戶籍所在地入學,但必須接受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學生及其父母在戶籍所在地屬于空掛戶,且學生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無房產證明,可以選擇在戶籍所在地入學,但必須接受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三)其他特殊情況
學生的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地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確定學生的施教區。
從2015年起,以起始年級為基點,公辦小學施教區內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內只能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學不受此限制。
學校施教區內生源過多時,公辦小學優先安排施教區內學生及其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學。
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況,必須接受戶籍或房產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請家長做好個人防護戴好口罩;
2.排好隊按秩序遞交材料報名;
3..帶全相關材料,否則不予辦理;
4.按規定報名時間報名,過期不予辦理;
5.錄取新生于8月30日上午8:30到校報到;
6.現場需要填寫信息,請家長自帶簽字筆;
7.監護人要對提供的相關證件和登記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一旦查實有關證件或登記信息弄虛作假,學校有權拒收學生入學并報請有關機關查處;
望適齡兒童的家長在規定時間到學校辦理新生入學的有關手續,過期責任自負。
公園巷小學招生報名工作咨詢電話:83722859(辦公室)
云龍區教育局舉報電話:
80803406(安保科)
80803409(政工科)
徐州市公園巷小學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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