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堅持房戶一致、實際居住優先原則。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招生計劃,優先安排戶籍、監護人房屋權證一致并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就學,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到監護人產權房所在施教區學校申請就讀。招生區域內入學適齡兒童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將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等先后順序安排入學,超額部分作統籌安排。
2.堅持就近免試、分批錄取原則。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免試入學規定,學校根據錄取順序分批安排適齡兒童入學。
3.堅持零擇校、實施均衡編班原則。學校全面實行均衡分班,接受各方監督。
4.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全面實施陽光招生政策,及時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信息,公開招生程序、招生計劃、錄取條件和錄取結果等,加強學校、家庭和社會之間的相互溝通交流,促進公平。通過學校網站公告、微信公眾號、在社區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學信息登記時間、地點和方法等。
5.全面保障南湖區戶籍適齡殘障兒童入學。適齡的視障兒童到省盲人學校報名入學;其它適齡的殘障兒童經入學鑒定、評估后,輕度殘障兒童到所在施教區學校隨班就讀,中度殘障兒童到嘉興市特殊教育學校登記報名入學,重度適齡殘障兒童由所在施教區學校負責送教上門并按規定建立學籍。
6.統籌落實優撫對象等子女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以及符合條件的港澳同胞、臺灣同胞、華僑華人子女、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子女、回歸浙商子女、高層次引進人才子女等,由區教體局根據適齡兒童戶籍、監護人產權房所在區域和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同等條件適當照顧。
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錄學生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及我省有關政策。
7.配合市區少體校開展招生工作。市、區少體校(分校)體育競技類運動員的招生選拔由市、區少體校負責,制定具體的招生方案報區教體局備案后實施,由市、區少體校具體負責相關體育術科的測試,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的測試,學校根據市少體校體教融合相關政策和區少體校布局項目設置配合做好相關招生工作。
8.嚴格控制起始年級班額,加強學籍管理。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標準化學校的要求控制班額,從嚴控制起始年級班額,一般為小學40人,學位資源緊缺的校區不超過45人。各校區根據入學管理系統錄取的學生名單按時為學生建立學籍,學校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切實做到“人籍一致”。
二、2020年秋季學校施教區
西校區:東至太平橋港,西至馬家港,南至新塍塘,北至朱冠浜。包括:嘉州美都、百墅花園、盛大花園。
東校區:東至中環東路,南至中環南路,西至海鹽塘,北至南堰河;澳洲花園。包括:云都社區、文星社區,澳洲花園。
科技城校區:東至曹家橋港、西至三環東路、北至廣益路、南至由拳路。包括:亞歐社區(亞歐社區區域其他新建并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區臨時委托至2020年秋季,今后將根據學校招生容量和學校布局進行調整)。
三、招生具體辦法
(一)入學年齡
必須年滿6周歲(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入過學)。年滿6周歲殘障兒童因身體原因確需延緩入學的兒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延緩入學的兒童,必須持有區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殘疾證,向所在施教區的學校辦理延緩上學手續,并報區教體局備案。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未入學的,可憑原延緩上學申請表向所在施教區學校提出入學申請。
(二)報名登記與錄取辦法
1.當報名登記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學校在審核材料的基礎上進行實地察看,按照房戶一致、實際居住優先原則,按下列順序分批錄取:
(1)第一批:學齡兒童及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戶籍和其父母(法定監護人)獨立產權房三者完全一致、均在施教區,并實際居住;
(2)第二批:學齡兒童及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已有施教區內戶籍,在施教區內與其他親屬有共有產權房(比例達到51%及以上)且實際居住,或學齡兒童、父母與祖(外)父母同住且學齡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市本級無獨立產權房;
(3)第三批:學齡兒童及其父母已有施教區內戶籍(不含集體戶籍和非直系親屬投靠戶籍),學齡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市本級無獨立產權房;
(4)第四批:經區教育體育局審核通過的政策類適齡兒童;
(5)第五批:學齡兒童有南湖區戶籍,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內已有產權房并實際居住,但戶籍暫時未能遷入居住地;
(6)第六批:學齡兒童及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內有集體戶籍或非直系親屬投靠戶籍,且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市本級無獨立產權房;
(7)第七批:學齡兒童為南湖區外嘉興市內戶籍,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內已有獨立產權房并實際居住;
(8)第八批:學齡兒童為嘉興市以外戶籍,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已有獨立產權房并實際居住且學齡兒童的父母(法定監護人)已在南湖區轄區內取得《浙江省居住證》一年以上以及至今還在我市本級工作并繳納社會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三年及以上,以及其他符合入讀條件的新居民子女。
2.同一類(批)情況適齡兒童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則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順序、住宅產權證取得先后順序、實際入住年限先后順序等條件進行錄取。
3.具有南湖區戶籍、報名登記但未能錄取的適齡兒童,將在學校完成各校區全部招生計劃后(7月12日之后),由學校通知適齡兒童家長填寫分流意向,由學校做好分流意向統計后上報區教體局,由區教育體育局根據分流意向、周邊教育資源情況和錄取順序等進行統籌安排就讀。
四、報名與錄取安排
(一)報名方式
2020年,市本級義務教育中小學招生全部實行網絡報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法定監護人)須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里辦”手機APP,注冊帳號后,定位“嘉興市南湖區”,搜索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選擇在線辦理,進入 “嘉興市中小學幼兒園入學管理系統”報名平臺進行預報名。
(二)預報名時間
5月18日-25日,監護人登錄網絡報名平臺進行信息登記;5月26日-27日,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等子女的監護人登錄網絡報名平臺進行身份申報;6月13日-22日,所有適齡兒童的監護人登錄網絡報名平臺報名;6月23日-24日,民辦學校網絡平臺報名未成功的學生,由其家長攜帶相關證件到區教體局進行資格審核和現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6月28日,報名本校但未通過網上報名平臺審核的學生監護人須攜帶證件等到報名的學校進行現場確認。
(三)錄取時間
7月12日-17日,學校按批次錄取具有市本級戶籍的適齡兒童;
7月15日-18日,具有南湖區戶籍、報名登記但未能錄取的適齡兒童(需統籌分流批)家長填寫分流意向,學校進行分流意向統計后上報區局教體科;
7月19日-20日,被學校預錄取的學生,其監護人通過網絡報名平臺進行確認;
7月26日-30日,區教體局統籌安排未被錄取的具有南湖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公辦學校對前階段未被學校錄取的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錄取;
7月30日,學校公示2020年秋季錄取新生名單;
8月2日,向錄取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明確各校區分管領導、分管科室,制定學校招生實施方案,公布招生咨詢電話、咨詢時間和工作人員等。6月10日前招生實施方案報區教體局備案,招生結束后及時總結招生工作,8月1日前上報。
2.強化招生規范。嚴格執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嚴格實施網絡報名和招生。學校特定時段設置的現場報名點,僅限于為因各種原因未能在網絡報名成功的學生提供信息補錄和補報名服務。學校只能錄取在網絡平臺選擇本校并報名成功的學生,禁止“線下”招生。
3.做好招生宣傳。因防控疫情需要,為確保校園安全,學校通過 “校園云開放”展示學校辦學理念、辦學特色、課程設置、校園文化、師資水平等。
4.加強監督管理。學校嚴格招生紀律、嚴格錄取程序、嚴格執行計劃,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按時免試入學。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相關咨詢電話
招生政策咨詢電話:
嘉興市教育局:83850518
南湖區教育體育局:82053062
報名系統中信息修改操作等問題咨詢平臺技術電話:83850533 83850534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東校區:82838890
西校區:82273990
科技城校區:8258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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