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和《包頭市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包教發〔2019〕26號)文件要求,為統籌安排我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進一步規范招生入學行為,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切實規范義務教育學校的辦學行為,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的合法權益,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原則,努力做好中小學招生工作,全面促進義務教育健康、均衡、和諧與優質發展。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我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的管理與指導,經稀土高新區管委會研究決定,成立稀土高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游希文 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政法委書記
副組長:史俊卿 社會事務局(教育局)局長
成 員:段景龍 社會事務局(教育局)紀檢書記
郭瑞娟 社會事務局(教育局)副局長
劉玉泉 社會事務局(教育局)副局長
劉仕東 教育局副局長
朱建敏 教育局局長助理
李躍庭 教育局黨辦、紀檢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郭瑞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區教育局基教科李燕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區屬學校校長、教育局黨辦工作人員和基教科工作人員組成。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以縣為主”原則。以招收具有稀土高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為主,合理解決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就學需求。結合全區學校布局和辦學規模,科學擬定招生方案、劃定施教區域,穩妥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二)堅持“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根據生源分布和學校布局情況,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施教區域實行動態管理,適時進行合理均衡調整,以達到各中小學服務范圍內生源相對均衡。按照免試入學的原則,采取劃片、電腦派位、劃片與派位相結合等多種方式,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全面實施陽光招生政策,通過多種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相關信息,切實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行為。加強與學校、家庭和社會之間溝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堅持“相對穩定、適度調整”原則。區教育局在保持學區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城區規劃和改造情況對區屬學校招生計劃和學區范圍進行適度調整。
四、招生辦法
特殊人群招生辦法
(一)關于享受教育優撫政策的相關規定
在稀土高新區居住或具有稀土高新區戶籍的下列人員子女憑有關證件享受優撫政策:
1.駐包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烈士子女、1至4級傷殘軍人子女。
2.港澳臺胞子女、歸國華僑子女、外籍人員子女。
3.為稀土高新區經濟、社會、教育發展作出重大貢獻或投資重大項目的隨遷子女。
報名辦法:符合優撫政策人員的子女于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由父母(法定監護人)陪同,攜帶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父母工作證、身份證、結婚證、軍(警)官證、投資注冊登記證明、單位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到稀土高新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填寫“入學申請表”,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二)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有殘疾的適齡兒童可根據殘疾程度,由父母(法定監護人)持戶口薄、房產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相應學校進行審核。對具備學習能力的兒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學校要做到“零拒絕,全接納”;或根據家長意愿,結合實際情況,安排轉入稀土高新區有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的學校就讀;對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聽力殘疾、智力殘疾或其它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建議持有相關證件申請到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三)留守兒童入學
要實行留守兒童普查登記制度,把保障留守兒童按時入學作為控輟保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建立留守兒童檔案,準確掌握留守兒童信息,加強留守兒童受教育全程管理。
小學招生辦法(本辦法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止)
(一)招生對象
1.小學招收具有稀土高新區戶籍,年滿6周歲(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2.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且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3.享受我區相關優撫政策人員的子女;
4.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
(二)招生辦法
1.具有稀土高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報名辦法
(1)“房戶統一”報名辦法:適齡兒童和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上,并且房產證與戶籍登記地一致,且實際居住一年(戶籍在2018年8月31日前遷入)以上的適齡兒童由父母(法定監護人)陪同,于2019年7月12日至7月13日到以戶口登記地址劃定的學校進行登記預報名。報名須持戶口簿、房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或網簽購房合同和交款票據、出生證明、計劃免疫證(接種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并在審核后將上述材料復印件留存,以備復核。
(2)“房戶不統一或有其他情況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辦法:適齡兒童由父母(法定監護人)陪同,于2019年7月12日至7月13日持相關證件到以戶口登記地址劃定的學校進行登記預報名。由學校登記匯總后報區教育局審核,審核確認后,結合實際情況,高新區招生領導小組將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
2.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進城務工人員:一是指非我市戶籍,在稀土高新區有房產或已取得稀土高新區居住證;在稀土高新區有穩定工作的務工人員,且隨遷子女在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適齡兒童。二是指在稀土高新區有房產或已取得稀土高新區居住證的土右旗、固陽縣、達茂旗、白云區戶籍務工人員。
(1)2019年6月17日至6月25日期間,通過包頭教育云平臺(bt.nmgjyyun.cn),按照相關說明與提示,如實填寫學生相關信息。稀土高新區教育局根據全區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學。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上述操作或監護人網上填報的信息和提供的各類證件不真實,一經查實,由監護人承擔責任。(北師大包頭附校遵照市區兩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北京師范大學與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合作辦學協議和包頭市教育局與高新區教育局專題會議精神開展招生工作。預申報北師大包頭附校的隨遷子女家長可直接到學校咨詢招生事宜。)
(2)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信息采集后打印“預報名通知單”和“信息采集表”于7月15日至7月17日由父母(法定監護人)陪同,持下列“五證”到指定的審核地點進行審核預報名,并在審核后將下列材料復印件留存,以備核查。
“五證”包括:
①居住證:適齡兒童父母雙方在稀土高新區實際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在稀土高新區已購房者需攜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②戶籍證明: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證;
③務工證明:在稀土高新區務工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本人營業執照或能證明其合法收入來源的相關材料);
④流出證明:戶籍所在地政府街道辦或鄉鎮以上人民政府開具的同意在本地區已無監護條件的學生到稀土高新區就讀的流出證明;
⑤預防接種證、出生證明。
(3)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按居住證件所處的區域,先由所在轄片內學校進行初審,之后由區教育局按照學區劃片進行復核。在滿足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相對就近入學的基礎上,區教育局將根據各校空余學位情況和登記人數對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采取多校劃片與電腦派位等方式統籌安排到區屬公辦學校就學。家長報名后視為服從學位安排,不服從本區學位安排的家長可以自行聯系民辦學校或回戶籍所在地的公辦學校就讀。
(4)錄取結果于8月22日以后公布,屆時家長登陸包頭教育云平臺(bt.nmgjyyun.cn),憑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查詢錄取結果,并按照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3.超齡兒童報名辦法
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為超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在當地就讀的證明或延緩入學證明,并說明未按時入學的原因。
(三)其他事宜
1.民辦小學招生要依法依規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實行免試按計劃招生。招生計劃須報稀土高新區教育局審批,招生簡章和招生公示內容須經稀土高新區教育局審核、備案。適齡兒童入讀民辦學校,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等材料,到民辦學校報名登記。各民辦學校不得超出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招生。嚴禁未經區教育局許可,超規模、超大班招收新生,否則,不予辦理學籍。嚴禁虛假宣傳和通過各種形式的考試、考核錄取新生。
2.各小學按照“相對穩定、適度調整”的原則,優先招收轄片內房戶統一且和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上的適齡兒童。
3.招生期間區教育局可根據各校登記報名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范圍。合理解決在報名過程中出現的特殊問題。
4.凡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由區教育局統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調整:
(1)父母(法定監護人)無特殊理由拒絕向學校和區教育局提供入學對象戶口、房產證的;
(2)戶口簿、房產證一經核查有弄虛作假行為;
(3)在稀土高新區購買住房(包括在建樓盤),但戶籍沒有遷入的;
(4)未隨父母戶籍但具有高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5)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報名手續的;
(6)同年一戶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入學適齡兒童少年的(雙胞胎及離異重組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四)小學招生劃片范圍及初審地點
本著“屬地管理、統籌規劃”的原則,結合學校布局、適齡兒童分布的人數和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范圍。具體招生劃片方案如下。
濱河新區
1.萬水泉中心小學:萬水泉地區的適齡兒童。
2.北師大包頭附校:優先錄取春華路以南、萬水泉大街以東、秋實路以北、210國道以西范圍內以及濱河風景、黃河龍城和正翔濱河小區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3.民馨路第一小學:民馨家園1-8區、濱河第一城、金輝華府小區的適齡兒童。
4.萬水泉中心小學交界營分校:交界營村及附近區域適齡兒童。
建城區
1.南開小學:友誼大街以南,青工南路以北,幸福南路以東,勞動路以西范圍內適齡兒童。
2.富林小學:友誼大街以南,黃河路以北,阿爾丁大街以東,幸福南路以西范圍內適齡兒童。
3.東方希望小學:希望園區范圍內適齡兒童。
4.黃河路小學:友誼大街以南、萬青路以西、勞動路以東各街坊;幸福南路以東、青工南路以南、稀土大街以北、阿爾丁大街以東的適齡兒童。
5.沼園路小學:稀土大街以南,阿拉坦汗大街以北,阿爾丁大街以東(具有高新區戶籍的),建華南路以西的適齡兒童(曹欽小區、沃土陽光小區、阿拉塔汗大街以南上沃土壕村平房的適齡兒童可以繼續在黃河路小學就讀。)
6.沃德夏山小學:在能解決食宿的情況下,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復核地點安排如下:
1.濱河新區(萬水泉中心小學、北師大包頭附校、民馨第一小學、萬水泉中心小學交界營分校)復核地點:萬水泉中心小學。
2.建城區(富林路小學、黃河路小學、南開小學、沼園路小學、東方希望小學、沃德夏山小學)復核地點:南開小學。
五、初中招生辦法(本辦法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止)
(一)招生對象
1.稀土高新區區屬小學在校、在籍的小學畢業生;
2.具有稀土高新區戶籍在區外借讀的小學畢業生;
3.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4.享受相關優撫政策的人員子女。
(二)招生辦法
根據“包頭市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對區屬初中采用“劃片招生”與“電腦派位”相結合的招生辦法。
1.具有稀土高新區戶籍的適齡少年報名辦法
(1)劃片招生: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對稀土高新區小學學籍、戶籍、房證一致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實行劃片招生。
具有建城區、希望園區及濱河區戶籍的區屬小學在校、在籍畢業生,由所在學校組織學生填寫“包頭市2019年初中招生登記表”,并由學校攜帶戶口簿、房產證、學籍表等相關手續于5月25日至5月30日統一到區教育局基礎教科進行審核登記。
(2)具有建城區、希望園區及濱河區戶籍,但在區外借讀的小學畢業生如申請回本高新區就讀初中,需攜帶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或網簽購房合同和交款票據、小學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等相關證件及復印件于6月20日至6月25日到區教育局登記報名。由教育局根據房產證登記時間、戶籍遷入時間確定優先招收名單(房戶統一且在2016年8月31日前遷入的學生優先錄取),對于不滿年限、不符合條件的區外借讀小學畢業生將采取電腦派位的方式錄取。(參加高新一中電腦派位未成功者,可繼續參加高新三中、高新四中的派位)。
2.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預報名辦法
(1)完成劃片招生后,根據學校的空余學位數,由區教育局依據“學生志愿”和“電腦派位”補充招生。依照免試入學的原則,結合片區和學生填報志愿,采用電腦派位和統籌安排相結合的方法進行錄取。電腦派位按照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順序進行。第一志愿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直接錄取報名學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實行電腦派位一次錄滿招生計劃人數。在稀土高新區建城區四所小學(南開小學、富林小學、黃河路小學、東方希望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參加高新一中電腦派位未成功者,可繼續參加高新三中、高新四中的派位。
(2)非高新區學籍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于6月20日至6月25日持“四證”和畢業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到區教育局登記、審核,由區教育局根據區屬初中學校空余學位數統籌分配,分配后不再進行調整。(北師大包頭附校遵照市區兩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北京師范大學與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合作辦學協議和包頭市教育局與高新區教育局專題會議精神開展招生工作。預申報北師大包頭附校的隨遷子女家長可直接到學校咨詢招生事宜。)
四證包括:
①居住證:適齡兒童父母在稀土高新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
在稀土高新區已購房者需攜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②戶籍證明: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證;
③務工證明:在稀土高新區務工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本人營業執照);
④流出證明:戶籍所在地政府街道辦或鄉鎮以上人民政府開具的同意在本地區已無監護條件的學生到稀土高新區就讀的流出證明。
(三)其他事宜
凡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由區教育局統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調整:
1.無特殊理由拒絕向學校和教育局提供相關證件的。
2.戶籍、房產證一經核查有弄虛作假行為。
3.在稀土高新區購買住房(包括在建樓盤),但戶籍沒有遷入的。
4.未隨父母戶籍但具有高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5.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報名手續的。
6.同年一戶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入學的(雙胞胎及離異重組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四)初中招生劃片范圍
1.高新一中:建城區和希望園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友誼大街以南,阿拉坦汗大街以北,萬青路以西,阿爾丁大街以東及希望園區范圍內)
2.高新三中:錄取萬水泉中心小學、萬水泉中心小學交界營分校畢業生及非稀土高新區學籍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
3.高新四中:錄取民馨一小應屆小學畢業生及非稀土高新區學籍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
4.北師大包頭附校:優先錄取春華路以南、萬水泉大街以東、秋實路以北、210國道以西范圍內以及濱河風景、黃河龍城和正翔濱河小區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在滿足本轄區內學生入學的基礎上,根據寄宿條件可接收部分服務區域外的適齡兒童少年。
六、招生紀律及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要認真學習領會上級部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的相關規定,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合作,嚴肅紀律,落實責任,規范招生,確保2019年招生入學工作有序推進。
(二)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落實包頭市教育局“十個嚴禁”紀律要求。未經區教育局批準,各學校一律不得擅自組織招生,不得擅自跨片區招生;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不得設置任何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特長班,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不得拒收本服務范圍內符合入學條件的留守兒童、貧困家庭兒童和適合進入普通學校就讀的“三殘”兒童少年;不得拒收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
(三)加強招生宣傳。各校在招生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節點,要積極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讓家長和社會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四)強化班額控制。各學校要按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估指標,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控制班額,全區中小學班額不得突破包頭市教育局規定的上限要求。對超班額招收或者轉入的學生,審批不通過,不予建立學籍。
(五)堅持陽光分班。義務教育階段各中小學嚴格執行“陽光分班”工作實施方案的各項要求,主動接受學生和家長的監督。要堅持公開、陽光、透明的原則。
(六)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關于實施免費義務教育的有關規定,杜絕亂收費。各學校要在學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費標準。
(七)加強控輟保學。各中小學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輟保學工作“十項制度”要求,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賬,認真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確保我區貧困適齡兒童少年全部接受義務教育。
(八)強化監督問責。領導小組將在招生階段加強對各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嚴格執行有關招生的紀律要求,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工作所涉及的相關內容。設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九)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稀土高新區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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